“地府鬼差,行使接引亡魂之职责,不可徇私枉法,但凡寿元终尽者,见鬼差到来,不可抗拒,否则,地府法规不可轻饶。”
“生者居阳间,死者入阴间,游魂野鬼,怨魂厉鬼,皆不可逗留阳间,有冤仇者,入地府陈述,若冤屈属实,当可按地府法规减少为恶者寿元,死后,更将打入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