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天变重生(第3/6页)

这——就是让天地震动,不可容忍的,妖孽吗?

连苍天都要不住地落雷霹雳,阻止她出世?她,究竟是犯了多大的过错,错得天与神都无法容忍?错得,要用这样酷热的闪电大火来劈死她,烧死她?

就因为她是那样一个,为着所爱的人可以活下去,被所爱的人杀死,却又不甘愿死去的女孩吗?希望活着,快乐地活着,拒绝分离,不服那些注定了的悲剧,就是因为这样,所以不可容忍?

这就是所谓,天理不容的——错——

因为她不认命,因为她要幸福,所以,不可容忍?

白色的妖气在通微的剑下逐渐散去,一个眼睛很大的,睫毛很长的女孩,在通微的剑下沉睡。她的肤色柔润,带一点樱花般的娇嫩和粉色,她的气息轻而浅,像个沉睡的娃娃,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

“啪啦”一阵爆响,一个惊雷打下来,闪电的颜色布满天空,似乎就要落下一个决定性的雷,却看见噼啪啪一阵乱响,那闪电还没有打下来就被引走了,顺着一个指天的东西,噼啪啪打在了通微西风馆的屋顶上。登时轰然巨响,屋顶爆裂,沙石逶迤,屋子塌了半边,烟尘四起。

引走闪电的,是聿修帮助岐阳插在屋顶上的东西,那东西还在,居然还是明晃晃的,笔直地在屋顶上。

那是什么?

居然有如此的威力?

通微阵法走完,小心地横抱起地下沉睡的千夕的躯体,怔怔地看那劈倒房屋的闪电,那闪电,本应是要劈在他和这具樱花化成的妖孽躯体上的,可怎么被引走了?

“那是什么?”聿修凝视着屋顶,那个东西,似乎有点眼熟。

“避雷针。”岐阳笑嘻嘻地拍拍手。他岐阳大夫,可不是普通百姓,却是穿越时空,来到大宋的M大医学院高材生,避雷针避雷,这么简单的道理,难道他还弄不出来?

“避雷针?”聿修凝视着那东西,“那有点像——”

“则宁的斩绫剑!”通微看也没有往那边看一眼,淡淡地道,“初见此剑,我就说此剑不祥,恐不得善终,果然。”

圣香只是呵呵地笑,与岐阳勾肩搭背:“既然则宁再也不需要这东西,拿来废物利用一下,又会怎么样?它既够长,又结实,拿它来引雷,当真是再好不过了。”斩绫剑,剑长三尺三寸,缅钢所制,剑身龙纹,可饮人血,吹毛断发,利不可挡,堪称一代名剑!这样的名剑,被圣香总结为“既够长,又结实”,真不知道名剑有灵,当作何想法?被霹雳这么一打,恐怕,再坚不可摧的剑刃,都要熔了。

“就让这柄剑在这屋顶上引雷吧,反正天有不测风云,电闪雷鸣,总是有的。”说话的是最后缓步踱来的那个人,这人说话的腔调有些不太准确,但是很淡定,很优雅,也很好听。

通微横抱着将属于千夕的躯体,向前一步,与来人对视了一眼,淡淡一笑。

来人布衣披发,不过他的披发,是不想露出半边脸颊的刺字吓倒了人,一双眼睛深邃沉静如诲,一眼看去,每个人都觉得他凝视的是自己,而不是别人。他就是则宁,三年前,秦王府三世子,宫廷优雅淡然的贵公子,也是三年前,阵前违抗军令,拂然离去,被皇上刺配涿州的则宁。

则宁看了通微怀抱的千夕一眼,他也是淡然优雅地微微一笑:“恭喜你了。”

通微亦然是淡淡的,不过他比则宁冷漠得多,眉宇间见孤傲,微一扬眉:“回来就好。”

则宁望天,天空此刻居然停止了打雷,渐渐地,有些明朗起来。他悠悠地道:“以人力对抗天理,我们毕竟都是自己主宰自己的人,不容得天定,也不容得人定,惟有自己……”

“苍天息怒。”降灵突然冒出一句话,“一击不中,苍天不会再为难,但是下不为例,举世妖孽,啮人为生,本为天理不容,但既然——”他像在代替什么东西说话,想了想,摇摇头,“我忘了。”

圣香匪夷所思地看着他,不可思议地道:“你忘了?这么重要的话,你居然忘了?”他简直要跳脚!“刚才那话谁告诉你的?说完啊,很重要的!快说!不许忘了!”

降灵闷闷地道:“我就是忘了。”刚才霹雳一击不中的时候,有个男子的声音,在他耳边说,“苍天息怒。一击不中,苍天不会再为难,但是下不为例,举世妖孽,啮人为生,本为天理不容,但既然……”之后是什么,他没注意听,也就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