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阅读背景:字体颜色:字体大小:[很小较小中等较大很大]

第四章 荆棘路(第4/21页)

阿信揪住他的衣领:“我答应过牧雪,不能欺负你,可是我还是恨你。”

牧嵘眼睛红了,嗓子眼堵很难受:“对不起,哥,对不起。”

“所以我请微笑帮忙,让她假扮我女友,让你痛苦,”阿信摇头,“我没料想到,你这么干脆地走了,你是在成全我吗浑蛋!成全了我和林微笑,你姐姐怎么办?你不怕她一个人孤单吗?”

牧嵘呆住了,直到今日,他才发觉自己太天真。

程长信对牧雪,哪是他三言两语能撼动的?

他根本是个疯子,就从来没相信过姐姐死了。

但他又自私地庆幸,原来哥和微笑没什么,是不是人都这么自私,只为自己着想?

牧嵘又自责又难过,阿信望着他,兀地笑了,带着点邪气:“牧嵘,喜欢我的礼物吗?对不起,让你痛苦了四年,不过我就是这样,我不快乐,也见不得别人快乐。”

他看着他,认真又残酷:“牧嵘,你有罪,罪孽深重,我成全你,但我永远也不会祝福你。”

“够了,哥,你做得已经够多了!”

牧嵘上前要抱住他,程长信推开他,又狠狠地一脚踹过去。两人在沙滩打了一架,大多是阿信在发泄怨气,牧嵘沉默地忍着。滚了一身沙,嘴角破了,眼睛青了,脸肿了,实在是狼狈又难看,最后两人累倒在沙上,有一口没一口地喝酒,抽烟。

“哥,你还恨我吗?”

“恨过,不恨了,”阿信伸手,转头望着这个自责的男人,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只要你叫我一天哥,你就是我弟弟。”

他望着他:“欢迎回来,我的兄弟。”

两人龇牙咧嘴地笑了,虽然笑得比哭还难看,却没有一点点的虚情假意,坦然真挚。

阿信四脚朝天,看着天,其实也该感谢牧嵘,如果不是这样爱恨交加的心态,又答应过牧雪要照顾他,他不可能坚持十年。但真的好累,牧雪,你让我等得太久了。我用十年,换你一声好久不见,真的是我的臆想,白日做梦吗?

没人回答他,海水轻轻荡漾,拍打着礁石,时光一点都不肯善待这个可怜的男人。

黑暗把蓝色吞噬,阿信起来,踢了踢牧嵘:“回家,微笑应当回来了。”

林微笑还没回来,她在支三脚架。严晓明是本市名嘴,她还是很有面子,给摄像记者找了好位置。照理说,这种场合不该叫实习记者,不过严晓明真心喜欢这个徒弟。也是,像林微笑这种新时代的女金钢,百年才出一只。

做新闻的就是个折寿高压的工作,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畜生使。林微笑一进来就表现出女汉子的本质,能写会编,关键时候还能扛着二十斤重的摄像机,大吼一声“让我来”,凶猛得不让她跑现场都可惜。

严晓明是晚会的主持人,晚会开始前,在台上稍微排练下,就差不多等开始。她一眼看到徒弟支好三脚架,在角落扒盒饭,吃得很急,她走过去:“吃慢点,还久着,别坏了胃。”

“我习惯了,”林微笑抬头,“师父放心,保证把你拍得比征婚广告还美。”

“你就贫!”严晓明笑,俯到她耳边轻声说,“这种新闻就一两分钟,等会儿拍下领导画面,差不多就早点回去,你今天不是有事情。”

“谢谢师父!”林微笑一脸感激,她真想早点回去。

好在晚会没有拖,按预定时间开始了,领导们也给力,没有冗长的发言稿。推拉摇移,林微笑拍了一会儿,觉得差不多,再拍几个观众的镜头就好了。她转机器,摇了一圈,手一抖,又摇回来,对焦,调焦距,拉近,又拉近。

镜头前的男人放大又放大,他低着头,百无聊赖地看宣传纸,露出一边侧脸,俊朗又熟悉。

许小虎,林微笑手在抖,一眨不眨地盯着他,他一会儿抬头,一会儿打了哈欠,还掏出手机似乎在看时间,这个晚会真的让他很无聊。

哪儿会无聊,镜头前的他生动真实,英俊得无人能敌。穿着剪裁得体的正装,有点严肃但充满青年的蓬勃,这是许小虎,永远阳光帅气的许小虎,眼睛深遂明亮,但一笑,就露出尖尖的小虎牙,说不出的亲切孩子气。

林微笑就这样痴痴地看着他,五年了,他们都变了,可许小虎还是记忆中的许小虎,永远不会变。有水汽在眼里凝聚,透过长长的镜头,她好像看到年少的许小虎,在伞下抱着她,说他们是许仙和白娘子,拉着她说爱她,要和她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