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焚烧“大王田”(第4/9页)
他打了个嗝儿。“我的卧室里好像有一头超大的猪,我的裤子好像也搞丢了。”他说着,嗓子还因为喝多了酒而哑哑的。这位年轻男爵又四处看了看,依稀明白了点什么,忍不住说道:“这好像不是我的卧室,对吧?”他说着,缓缓地又退回了猪圈。
现在,蒂凡尼闻到鬼魅人的气味了。它覆盖在猪圈里涌来的坏味道之上,是那么明显,就像狐狸站在鸡群中。现在,他说话了,用的是一种腐朽而可怖的声音:“我能感觉到你在这里,巫婆,还有另外那几个人。他们怎么样我不管。我新得到的这具身体,虽然不是多么耐用,但是也还……自有它的一套运作方式。我还是很强壮的。我就要抓住你了。在场这么多人,你不可能每个都救下来。我看你那个恶魔扫帚带不动四个人。你要把谁抛下呢?何不把他们都抛下?抛下那个让你心烦的情敌吧,还有这个辜负了你的男爵,还有这个缠着你不放的傻小子。哦,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巫婆!”
可我不是那么想的,蒂凡尼对自己说,哦,也许看到罗兰待在这个猪圈里的时候,我确实感到很解气,可是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个体,他们都是受到环境影响而变化着、展现出不同侧面的。
而你呢,鬼魅人,你不是这样的。你连人都算不上。
在她旁边,随着好难听的“扑哧”一声,普莱斯顿不顾那头大肥猪的反对,硬是把罗兰从猪圈里拉了出来。他们两个可真走运,听不到鬼魅人的声音。
她突然怔了一下。四个人?让人心烦的情敌?可是这里明明只有她、普莱斯顿和罗兰三个人呀,不是吗?
她遥望着田野的另一端,那里被城堡的月下暗影笼罩着,有个白色的身影正在全速向他们冲来。
那只能是丽迪莎。没有人像她那样,每时每刻都是一身汹涌澎湃的白色。蒂凡尼飞速思考着该怎么应付眼前的局面。
“普莱斯顿,你先走,拿上我的扫帚,按照咱们的计划去做。”
普莱斯顿点点头,然后一敬礼,咧嘴一笑:“遵命,小姐。”
丽迪莎穿一双昂贵的白色凉拖鞋,惊慌失措地赶来了。看到罗兰的样子,她一下愣在了那里。他则还有几分理智,知道用手去捂住自己不能轻易示人的、饱含激情的部位。这一捂,又是“扑哧”一声响——因为他身上糊满了猪圈里的稀泥。
“他一个朋友告诉我,他们为了开玩笑,把他扔到猪圈里去了!”丽迪莎愤慨地说,“就这样的人还自诩为他的朋友!”
“我想,他们理解的朋友就是这样的吧。”蒂凡尼心不在焉地说。她自己心里想的是,这个样子行吗?我有没有忽略什么?我真的已经胸有成竹了吗?我这又是在跟谁征询意见呢?我想,我还需要一个征兆性质的东西,请给我个征兆吧。
她听到一阵唰唰响。她低头一看,是一只野兔正在望着她。然后它不慌不忙地跑进了麦茬间。
“好吧,我想这个意思就是‘可以了,开始吧!’。”蒂凡尼说着,心里一下慌乱起来。那只野兔真的是谁给她的征兆吗?还是说,那仅仅是一只普通的野兔,只是因为上了年纪,行事比较稳重,才不会一见了人就惊逃呢?她能不能请人家再降一个征兆,来证实那只野兔的出现确实不是偶然巧合呢?不,她很清楚这样做是不礼貌的。
恰恰就在此刻,罗兰唱了起来。可能是因为醉酒,也可能是因为丽迪莎不辞辛苦地给他擦着身子,让他觉得很舒适(她却是始终闭着眼睛的,以免看到未婚女性不应该看到的东西)。他的歌是这样的:“多么晴朗的夏日清晨,多么葱茏的田野,玉米生长,满眼绿色多么舒畅,听小鸟在青枝绿叶间歌唱,云雀之声。婉转悠扬,你看天边初升的太阳……”他的歌声停顿了。“从前在田野上散步的时候,我父亲常唱这首歌……”他说。他现在到了喝醉以后想要号啕大哭的状态了,泪水滑过之处,冲掉了他脸上的污泥,留下道道粉色的印痕。
但蒂凡尼想的是,多谢你的歌声,征兆就是征兆,你会从许多征兆中看到那些对你有用的东西。这里是广阔的田野,最后一批麦茬正在被焚烧。野兔冲进了火焰。嗯……是的,这就是征兆。征兆总是这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