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在绿色和金色的阴霾中乾神之歌 第一章 苔瑟宝慕夫人开车向南去(第5/13页)

苔瑟宝慕太太踩下了离合器,重新点火。这一次她控制好了后退,几乎平顺无阻地倒入了主路。一开始,她转向前进时扳上了二挡、而不是一挡,放松离合器的时候皮卡几乎再次急顿而停。随着松弛活塞的吃力响动,车盖下传来一声狂躁的声响,他们这才朝北驶上了斯通翰姆—洛弗尔公路。

“你知道龟背大道在哪里吗?”罗兰问她。在他们前头,竖着一块“百万美元野营基地”的标志牌,就从那旁边开出来一辆蓝色的小型货车,车身磨损得很厉害。

“是的。”她说。

“你肯定吗?”枪侠当然最不想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找路上。

“是的。我们有朋友住在那里。贝克哈特一家。”

一时间罗兰只觉得这名字很耳熟,但想不起来在哪里听到过。但很快,他就明白了。贝克哈特,他跟埃蒂最后一次和约翰·卡伦会谈时就是在他家的别墅小屋里。一想到埃蒂,罗兰心中一阵刺痛,在那个雷声翻滚的下午他还是那么强壮,那么生机勃勃。

“好的,”他说,“我相信你。”

她隔着坐在中间的男孩瞄了罗兰一眼。“先生,您着急得很吧——像是《爱丽思漫游奇境》里的白兔子。你们这么火急火燎究竟是要赶什么样的重要约会?”

罗兰摇摇头。“别问了,开车。”他看了一眼仪表盘上的时钟,但那已经不走了,也不知停了多久,指针指向(毋庸置疑)九点十九分。“也许还不算太晚,”他说着这话,而前面那辆天蓝色小货车不知不觉地开远了。那辆车摇摇晃晃地过了白线,已经开到了朝南去的对向车道,苔瑟宝慕太太几乎又要忍不住大放厥词了——关于某些人下午五点前就开始喝酒——但天蓝色货车又被拉回了车道,向下一个山头开去,也就是奔着洛弗尔而去。

苔瑟宝慕太太不去管那辆车了。眼下的她有更有趣的事情要想。比方说——

“如果你们不愿意回答,就可以不回答我接下去要问的事情,”她说,“但我不得不承认我很好奇:你们俩,是不是时空闯客?”

5

前几个晚上,布赖恩·史密斯——带着他的两条同胞罗特韦尔犬,他给它们取名为子弹和手枪——都待在百万美元野营地,就在洛弗尔—斯通翰姆公路旁边。那里很不错,傍着河(当地人还把河上那座老木头搭起来的摇摇欲坠的桥叫做“百万美元桥”,在布赖恩看来显然是个玩笑,上帝作证,真是很搞笑)。还有很多人——从瑞典丛林、哈里森,当然主要是沃特福特来的嬉皮士们——有时候也会在那里,兜售毒品。布赖恩偏爱醇货,喜欢飘飘欲仙,不用太亢奋,而这个星期六下午他已经成仙了,不亢奋……但并不算很舒服,不是他想要的那种感觉,但也不错,让他想去找盒小点心品品滋味。洛弗尔中央商店里的“老爷酒吧”里就有。没什么比那里的小点心更棒的啦。

他把车开出了野营基地,两边车辆都没瞥上一眼就开上了七号街,然后才咕哝一句“糟糕呀,又忘了!”不过,好在没什么车。再过一阵子——尤其是七月四日国庆节之后、劳动节①『注:美国劳动节是每年九月六日。』之前——这条路上就会有很多车来来往往,别说这儿了,就连郊区都挤满了度假车,那时候他大概就只会在自家附近转转了。他知道自己不算个好司机;只要再有一次超速记录,或是撞弯前挡板,他的驾照就会被吊销六个月。再次。

不过,这次没问题;没什么车过来,只有一辆老爷皮卡,还在他后面一英里之外呢。

“吃我的灰吧,牛仔!”他说着,一个人咯咯笑起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说“牛仔”,脑子里明明想说的是“操你妈的,吃我的灰吧”,不过现在这样听起来也不错。听起来相当正确。他眼见自己偏离了方向,跑上了对向车道,接着又更正了路线。“又回到正路上咯!”他大喊大叫之后,又尖声大笑起来。“又回到正道上了”也是句好话,他经常对着女孩们这么说。还有一句妙言,当你把轮子来回扭,让你的车前后摇摆的时候,就可以说“啊呀呀!一定是喝了太多止咳糖浆”。他还有很多这类台词,甚至有一次还想过要汇总成书,书名就叫《疯路笑话集》,那可不是说着玩的了,布赖恩·史密斯和洛弗尔小镇的大作家金先生一样写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