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狼群 第四章 仙笛神童(第7/8页)
他可以穿回去了,也许应该那样;他已经达到此行的目的:不过一阵轻快的漫步就可以把他带到纽约公共图书馆。那里,在石狮子后面,即使一个身无分文的家伙也可以得到一些信息。比如说,某个邮政编码的地点。而且——说句不好意思的真心话——他还不想回去。
他在面前挥挥手,直到枪侠注意到他的动作。卡拉汉不顾路人打量他的目光,把两只手的手指伸向空中一次,两次,三次,不太确定枪侠是否明白。罗兰看上去明白了。他夸张地点点头,然后赞许地竖起拇指。
卡拉汉出发了,走得很快,几乎小跑起来。容不得耽搁,不管纽约有了多么令人愉快的变化。罗兰等候的地方可不舒服。而且,照埃蒂的说法,那还可能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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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侠理解卡拉汉的意思不成问题。伸出三十根手指,就是三十分钟。神父想在那边再停半个小时。罗兰猜他想根据栅栏上写的数字找出实际所在地。如果他能做到,那再好不过。信息就是力量。而且当时间紧迫时,它能加快速度。
他耳朵里的子弹完全阻隔了声音。敲钟声能透进来,但是已变得相当缓和。是件好事,因为它们的声音比无阻隔界讨厌的啾唧声难听得多。那个声音听上两三天,他相信自己可以进精神病院了,不过三十分钟还能行。如果实在受不了,他或许可以从门里扔出个什么东西,吸引神父的注意力,然后让他早点回来。
有一会儿,罗兰看着卡拉汉前面延伸的街道。他似乎通过三个人的目光看到了海滩上那些门:埃蒂、奥黛塔、杰克·莫特。这个有点不同。他从中总能看到卡拉汉的背部,如果卡拉汉回头看的话,他时不时那么做,罗兰还能看到他的脸部。
为了消磨时间,罗兰站起来看了看几本书,它们对凯文·塔尔如此重要,以至于他把书的安全作为和他们合作的条件。罗兰拿出的第一本书上面有一个男人头像的侧影。这个人抽着烟斗,戴一种猎场看守人的帽子。柯特有一顶类似的帽子;还是小男孩时,罗兰觉得它比父亲那顶沾满汗渍,系绳已经磨损的骑马帽时髦多了。书上写的是纽约那个世界的文字。罗兰相信如果他生活在那边,一定能轻松看懂,可他不是。不过,他能看懂一些,而结果几乎和那些敲钟声一样让人发疯。
“歇—洛克·福尔摩斯,”他大声读道,“不,霍姆斯。就像奥黛塔的姓。四部……短篇……写说。写说?”不,这个字是小。“福尔摩斯的四部短篇小说。”他把书打开,毕恭毕敬地用手翻到标题页,然后闻了闻:上好的老纸张那种芳香和淡淡的甜味。他能认出四部短篇小说中一本的名字——《四签名》。除了猎犬和学习这几个词,其他几部的书名对他毫无意义。
“签名是一种标志,”他说。他发现自己在数书名中字母的多少时,实在觉得自己好笑。再说,也只有十六个。他把书放回去又拿起一本,这次封面上画了一个士兵。他能认出标题里的一个词:死亡。他看了看另一本。封面上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亲吻。嗯,故事里总有男人和女人亲吻;人们喜欢那样。他把书放回,抬头看看卡拉汉进展如何。他看到神父走进一间塞满书和埃蒂说的“玛格达所见”的屋子……他瞪大了眼睛。尽管罗兰仍然不确定玛格达看到了什么,或者为什么写了那么多关于它的东西。
他抽出另一本书,看着封面笑了起来。有一座教堂,红灿灿的夕阳正在它后面落下。教堂看起来有点像“安详女神堂”。他把书打开,一页页翻看。词语很多,可是他每三个词里最多能认出一个。没有图片。他正准备把书放回去,这时什么东西吸引了他的目光。跃入了他的眼帘。罗兰一时无法呼吸。
他退回来,不再听到隔界的敲钟声,也不在乎卡拉汉走进去的那间大书房了。他开始阅读上面印有教堂的那本书。或者说试着读。词语在他眼前疯狂地掠过,他不敢相信。不太敢。可是,上帝!如果他看到的就是他以为的那样——
直觉告诉他这就是钥匙。然而是哪扇门的呢?
他不知道,不能全部看明白因此不得而知。但是他手中的书几乎要出声了。罗兰心想也许这本书就像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