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狼群 第二章 《道根》,第一部(第4/20页)

“一种直觉,嗯。”

“卡在活动了?”

罗兰耸耸肩。“它随时都在活动。”

“好吧,”埃蒂说,“罗兰——如果我回不来,照顾好苏希。”

“你的任务是确保我不必这么做。”

不,埃蒂心想。我的任务是保护玫瑰。

他转向那扇门。他还有上千个问题,但是罗兰是对的,没时间发问了。

“埃蒂,如果你真的不想——”

“不,”他说,“我真的想。”他举起左手,翘起拇指。“当你看到我做那个动作时,就打开盒子。”

“好的。”

罗兰在他后面说。因为此刻只有埃蒂和那扇门。门上用某种奇怪又可爱的文字写着“找不到”。他曾看过一本名为《进入夏天之门》的小说,作者是……谁?他总是从图书馆拖回家的一个科幻作家,他小时候钟爱的作家,在暑假悠长的下午阅读再好不过。默里·伦斯特、保罗·安德森、戈登·迪克森、艾萨克·阿西莫夫③『注:艾萨克·阿西莫夫(IsaacAsimov,1920—1992),俄裔美国科学家和多产作家。其作品包括科学原理的通俗解释和科幻卷,包括《基础三部曲》(1963年)。』、哈伦·埃利森……罗伯特·海因莱因④『注:罗伯特·海因莱因(RobertHeinlein,1907—1988),美国科幻小说家。其作品包括《陌生国土上的陌生人》(1961年)和《月球是个无情的情人》(1967年)。』。他觉得是海因莱因写了《进入夏天之门》。亨利总是嘲笑他把书带回家,把他叫做小娘娘腔、小书虫,问他能不能一边看书一边手淫,想知道他怎么能他妈的成天坐在那里,把鼻子埋在那些虚构的火箭和时光机器的粪堆里面。亨利比他大。亨利脸上满是粉刺,总是闪着诺克斯泽玛和温莎牌护肤品的亮光。亨利准备去参军。埃蒂比他小。埃蒂从图书馆把书带回家。埃蒂十三岁,几乎是杰克现在的年龄。一九七七年,他十三岁,在第二大道上,出租车在阳光中金光闪闪。一个戴随身听耳机的黑人从“嚼嚼老妈店”走过,埃蒂可以看到他,埃蒂知道那个黑人在听埃尔顿·约翰唱歌——还有什么?——“今夜有人救了我的命”。人行道上拥挤不堪。那是下午近傍晚时分,人们正往家赶,他们在卡拉纽约的钢筋山谷里忙完一天,在那里种植钞票,你也可以说是利率,而不是稻米。女人们穿着昂贵的职业套装和运动鞋,看上去又随和又怪异;她们的高跟鞋放在了包里,因为工作时间已经结束,她们现在要回家。每个人看上去都笑意盈盈,因为光线很明亮,空气很温暖,那是城市的夏天,什么地方传来手提钻的声音,就像老乐队“满匙爱”⑤『注:“满匙爱”(Lovin‘Spoonful),美国六十年代著名摇滚乐队。)的歌曲。他前面有一扇进入一九七七年夏天之门,出租车起步价是一美元二十五美分,之后每0.2英里是三十美分。以前比这便宜,后来比这贵,但现在就这样,现在就这行情。载有那位老师的太空船还没爆炸。约翰·列农还活着,尽管他活不了多长了,如果他还是沾染可恶的海洛因,那种白粉的话。至于埃蒂·迪恩,埃德华·坎托·迪恩,他对海洛因一无所知。他惟一的恶习就是抽几根烟(除了试着手淫以外,那个他再过一年也做不来)。他十三岁。那是一九七七年,他胸口不多不少有四根毛,他每天早晨虔诚地数着,希望看到粗大的第五根。那是高桅横帆船之夏后的夏天。是六月份的一个下午,他能听到欢快的旋律。旋律来自“力量之塔”唱片店门口的喇叭,是蒙戈·杰尔在唱“在夏日,”还有——

霎那间,一切对他都那么真实,或者像他所需要的那样真实。埃蒂抬起左手,翘起拇指:出发。在他身后,罗兰已经坐下并小心地把盒子从粉红袋子里拿出来。看到埃蒂做出翘起拇指的动作时,枪侠打开盒子。

轻快但刺耳的敲钟声瞬时萦绕在埃蒂的耳际。他双眼变得湿润。在他面前,独自站立的门咔哒一声开了,洞穴一下子被强烈的阳光照得通明。传来嘟嘟的喇叭声和嗒嗒的手提钻声。不久前,他多么想有这样的一扇门啊,为此他差点杀了罗兰。如今他得到了,可他吓得要死。

隔界的敲钟声像是要把他的脑袋撕裂。如果他听久了,他会发疯的。如果你要走就快走,他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