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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在来看你之前,我已决定要这么做了。”

我骑马回家,但心中对启程上路的事一点底都没有。

因为普利茅斯没有轮船去意大利,我不得不先到伦敦,然后到多佛,再搭乘邮政班轮到布劳根,接着再乘定期驿车穿过法国进入意大利。如果没有延误,我大约三周后到达佛罗伦萨。我的法语很蹩脚,对意大利语又一窍不通。然而,只要能到安布鲁斯身边,这一切都算不了什么。我向斯考比和仆人们作了简短的告别,只说我要匆忙去看望他们的主人,没提他生病的事。然后便在七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启程向伦敦进发,开始去一个陌生的国家做差不多三个星期的旅行。

马车拐上波得敏大道时,我看见马夫拿着一个邮袋策马向我奔来,我叫威灵顿勒马停车,那个男孩把邮袋递给我,我想安布鲁斯来信的可能性只有万分之一,然而这万分之一实实在在就在眼前。我从邮袋中取出信,打发那小子回去。威灵顿又扬鞭策马启程了。我从信中抽出一张纸片,举到马车窗口有亮光的地方,信上的字潦草不堪,几乎无法辨认。

“看在上帝的份上,赶快来吧!瑞秋——我的冤家——她终于对我下手了。如果你稍一耽搁,可能一切就太晚了。安布鲁斯。”

信上只有这几句话,信纸上没有写信日期,信封上也没有邮戳,封信的是他的戒指。

我坐在马车里,手里握着那张破信纸,心里清楚,在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能把我在八月中旬之前送到他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