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家园(第3/7页)
他脚下走的虽慢,但记忆的碎片,却飞快的涌进他的思维,有时候,他会觉得很陌生,不相信那是自己做过的。但大部分的记忆,还是很熟悉的,包括脚下的草地,包括远处的群山。
一阵如同老朋友般亲切的感觉,忽然强烈的用上心头。
枫林玉站住,抬起头来,看向前面一座高嵷入云的大山,眼中显出一丝激动。
“魔山啊,六百年了,我终于又回来了!”枫林玉身形一晃,原地消失,下一时间,他已经出现在了魔山脚下——魔王也是有朋友的,就像眼前这座高大的魔山,正是他的老朋友——在魔王漫长的、无休止的生命当中,出现过无数的人和妖兽,出现过无数的事物。然而,他们的自然寿命太短了,往往是当自己再次回到尘世的时候,熟悉的人却已经化成尘土。
所以,此次看到自己的三个徒弟,他表面上虽然很严厉,但心中还是有一丝欣喜的,毕竟,五百年过后,他们还活着——即使是高级妖兽,也不会长生不死的。
可是大山不同,它从许久以前,从亘古的年代,就一直矗立在此,一直陪伴着魔王。从不失约,从不冷漠。它像是一个标的,准确无误的告诉魔王:亲爱的,你又回来了,这里曾是你的终点,也是你另一段生命和故事的开始,我将永远陪伴你!
枫林玉有些“近乡情怯”的感觉,他没有飞快的冲进魔宫,而是缓缓的,缓缓的沿着山路,用自己的脚去感受那阵阵的热情。魔山似乎有了灵性,发出一阵阵风过孤松的声音,它在欢迎魔王,用自己宽大的臂膀将他搂入怀里,倾诉老朋友的思念。
人生如梦亦如电,情如朝露去匆匆!
枫林玉很快到了半山腰,放眼四顾,熟悉的景物进入眼底,他的心胸猛然开阔起来。
魔山突兀的嵷立在无边草原之上,俯视下去,虽然是冬天,枯草连天,白雪覆地,但勤劳的马族,依然在草地上放牧着自己心爱的牲畜。
细毛羊肥厚的身躯,如一团团雪球,在草地上滚来滚去。高大的猿妖,正在集体狩猎几只野猪,它们健壮的臂膀,投射出简易的标枪,将四处突窜的野猪钉在地上,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天生的骑手是兔族,此刻,它们跨着高大的骏马,在进行一场赛马比赛,宽广的大草原,就是它们最好的赛场。
而从很远处一直迤逦而来的队伍,却是各个种族掺杂在一起,甚至还有飞在天上的虫族。它们每走一步都要跪下来,然后全身趴在草地上——它们在朝圣。魔山上,有它们信仰的魔王,每一年,它们都会来一次,祈求魔王的保佑,获得生活的富足。
当然,妖兽大部分都是好战的,所以,那些食肉族来朝圣的目的,都是为了战争。每当它们要到人类边境去烧杀掳掠的时候,它们就会来魔山祷告,希望凯旋归来。
“这都是我的子民啊!”枫林玉心潮澎湃,对待妖兽的感情日益热烈,而想要灭亡人类的决心,也更加坚决了。
终于到达了魔宫之前,厚重的硬石大门被风霜侵袭,五百年的时光,尽管已经维修过很多次,但上面的斑斑孔孔依然说明着,有许多日子,已经一去不返了。
“吱嘎——”
随着枫林玉的轻轻一推,大门向两边打了开来。
“参见大魔神王!”
整齐和热烈的高呼声猛然响起。枫林玉放眼看去,魔宫长宽达五百米的巨大厅堂里,厚软红色羊毛毯走道两旁,黑压压的跪满了各种各样的妖兽。这些都是魔宫里的仆役,它们一代一代的传承,几乎都是子承父业、女承母业。专门形成了一套服侍魔王的程式,而恰好能遇到魔王轮回的仆役,则会一生引以为荣。
枫林玉仔细看去,这些做为仆役的妖兽分为两部分,分类的方式很简单,一部分是女性,一部分是男性。女性站在左侧,男性站在右侧。
在妖族里,没有重男轻女的说法,实际上好多种族里,最优秀的战士往往都是女性。
当然,魔宫里这多达几百名的奴仆们,完全不是战斗的料。它们之中,有最小巧玲珑的虫族,它们负责魔王的饮食;还有长着漂亮羽毛的鸟族,它们负责魔王的起居;轻盈干净的猫族,负责魔宫的清洁打扫;忠实勇敢的狗族,负责魔宫的守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