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他都不怕,我怕什么 (谢谢妞妞蛇宝宝打赏葡萄酒)(第2/6页)
我猛的摇了摇头,好像要赶走眼前的苍蝇一样,“去御满楼吧。”
我之所以选在御满楼,是陆景重曾经带我来过这里,说这里的菜很干净,而且味道很对我的口味。
李峥科说:“姐,你也经常来御满楼吃饭啊?”
我说:“你重哥带我来过两次。”
只不过,我没想到来到这里,会在这里遇上郑娆。
本来李峥科说想要包厢,但是我觉得包厢太憋闷,就选择了坐在大厅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拿着菜单只点了三菜一汤,李峥科抢过菜单特别阔气地又加了三个菜。
我说:“点那么多我们两个人又吃不完。”
李峥科说:“现在我们应该是三个半人,加上你肚子里的一个,我现在正处于青春期,吃饭多长个,算是一个半人。”
我哭笑不得。
正吃着,我就看见了从门外走出来的两个人。
左边的那个人是郑娆,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但是在她右边的那个人,却不是荣凌。
郑娆的目光向这边看过来,我急忙向里面移了一个座位,李峥科问:“怎么了?”
我摆了摆手:“躲人。”
李峥科为了配合我,就向外坐了坐,把我完完全全挡住了,以我的这个角度,刚好是可以看见郑娆,但是她却看不见我。
郑娆向我这边看了两眼,就又转过头去和身边的男人说话了。
他身边的那个男人看起来有点面熟,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他们两个说着说着就进了包厢。
我不由得喃喃了一句:“郑娆跟那个人是谁……”
“刚刚新兴的食品公司的董事长,”李峥科说,“前几天我去我爸公司的时候,见过他,就问了两句。”
我心里有点顾忌,就问:“哪里的?是本地人么?”
李峥科摇了摇头:“不知道,我帮你问问。”
我总觉得郑娆这里是一个不定时炸弹,虽然在这半年里,她对我也很好,陪我买衣服,逛孕婴商店,甚至对我关怀备至,比闺蜜还要要好,但是我总感觉她真的并不像是表面看起来的这么良善,有时候她来不及隐藏的眸光里,我还可以看得到一种类似忌恨的情愫。
其实在郑娆和荣凌的婚礼前,我原本想要把郑娆之前的事情告诉荣凌的,顺便问问荣凌,到底是对郑娆这个人怎么看的,毕竟已经过了这么多年过去了,谁能保证自己真的是初心不变呢。但是我到底是因为什么没有打电话把在云南那些关于郑娆的事情告诉荣凌呢?
是因为郑娆在咖啡厅里跟我说的那些话,她哭着说出来的那些话,谁不渴望着一份随遇而安的爱情终于尘埃落定呢?我又怎么忍心将荣凌这一份好不容易才走到尽头的爱情强拆散。
一时间想的有点走神,李峥科就用筷子敲了敲我的碟子:“姐,快吃饭。”
我猛的回过神来:“我去趟洗手间。”
去洗手间本意是想要洗把脸,顺便给陆景重的二哥朱启鸿打个电话,之前陆景重在的时候,我是一点都不担心郑娆会对我有什么动作,因为我信陆景重会给我安全感,他会护着我,可是现在,陆景重不在我身边,我就要有能力保护好我和我肚子里的孩子。
可是,却不料,直接推开洗手间的门,就撞上了郑娆,连一个躲避的时间都没有,顿时我心嘭嘭嘭跳的十分厉害。
郑娆看见我也也是一愣,但是她比我恢复状态恢复的快,比我抢先一步说:“佳茵你也来这儿吃饭啊?”
片刻之后,我已经恢复了平静,说:“是啊,李峥科带我来这儿吃饭的,说这里的饭菜干净好吃。”
“李峥科?”郑然眯了眯眼睛,“李家的那个小儿子?”
我点了点头:“是啊,我上大一就和他认识了,算是我半个弟弟吧。”
我之所以想要和李峥科扯上关系,因为李家在C市也是大家族,就算现在没了陆景重,也能让郑娆对我有所忌惮。
我问:“你呢,是跟谁来的?”
郑娆说:“跟荣凌啊,来这里吃饭。”
明明刚才我都看见了,那个男人绝对不是荣凌,我笑了笑,“只有你们两个么?那你不如来跟我坐在一起,四个人拼桌吧。”
“我……还有其他人,”郑娆说,“约好了谈生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