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会不会写得有点杂乱?(第4/5页)

(难怪人类喜欢精灵,并且几乎达到不分男女的地步,魅力太高也是件招麻烦的事。)在费伦大陆,精灵的势力已经非常强大,精灵神系也不弱小,但大陆之上精灵奴隶贸易依然屡禁不绝,实在是因为收益巨大,几可令绝大多数商人为之疯狂。

……

金河城,冒险者公会。

当罗莎再一次见到自己哥哥时,小姑娘几乎像一枚肉弹般三步并作两步,猛地扑砸入朱鹏怀中,然后她像一只树袋熊一样抱着自己的哥哥不肯撒手。

“也没有多久吗?怎么就这样黏人。”虽然是这样说着,但轻笑着抚摸着小罗莎的头发,即然继承了索多的身份,自己就要给罗莎以幸福,也正是因为这份信义与担当,朱鹏数次谍影降临都由低走高,最后大杀特杀,自身却完全没有受到任何的反噬。

“你……你回来啦?”已然激发自身血脉,越见风情万种的红发少妇倚门注视着心爱的男人,她柔声细语间的火热几乎可以将人融化。

朱鹏一边抱着罗莎一边大步走过去以另一支手臂抱住女孩,在厮杀之后有这样一个姑娘痴痴等待着自己,真的是一件很美好的事。

当天晚上,朱鹏在哄睡亢奋的罗莎之后,从空间袋中倾倒出几乎将艾弥雅掩埋的黄金宝石,他坏心眼的让女孩不着寸缕的躺在床上,然后往女孩身上摆放黄金宝石。

“掉下来的就不算你的了,半个沙漏后还在你身上放着的,全都是艾弥雅你的私房钱。”彼此之间增加情趣的小游戏,女性天生就如同巨龙般沉迷于闪闪发光的黄金宝石,尤其朱鹏拿出的这些还都是由阿努收藏的珍品,因此艾弥雅真的是眼波迷离,完全被盅惑住了。

在艾弥雅珠玉般的身子上摆满黄金宝石之后,看着苦苦坚持的女孩,朱鹏坏笑着最后取出星咏之月环,在他将这只华美的银冠头饰取出的一刻,艾弥雅的眼睛就已经移不开了,当朱鹏将它戴到自己头上时。

艾弥雅只觉得一位神明走入自己的房间……吾神,吾爱!

头冠的效果实在是太好了,或者说好得太过头了,每二天清晨起来时,朱鹏只觉得腰疼,昨晚的艾弥雅完全癫狂了,或者说本就是自己爱人,心中没有设防,那高达25点的人间极限魅力值,让艾弥雅哪怕化成白泥一样,也依旧贪婪索取。

随着沙漠死亡之神阿努的陨落,死亡神殿得到净化,金河城通往东方的商路又一次获得开通,朱鹏先是带着艾弥雅与罗莎尽情游玩两天后,他们跟随着一支沙漠商队,踏上前往东方森林的旅途。

本来艾弥雅的本意更希望留在金河城等待自己父亲的消息,可她太依恋朱鹏,又有些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柔弱性子,因此在朱鹏决定前往东方森林时,艾弥雅寻思寻思,却还是选择一同前往。

或者说,哪怕父亲再好,对于女人而言也并没有自己心爱的男人重要,这很现实也颇为客观。

在有钱的情况下,朱鹏从来都不会吝啬于享受,他属于那种吃得起大苦,也不会沉迷于大福的人,在踏上前往东方森林的道路之前,朱鹏为艾弥雅与罗莎都订制了以寒冰宝石为主体的饰品,基本上没有其它功能,就是佩戴在身上有清凉、保湿、滋润皮肤的作用,因为是极度昂贵奢侈品,因此几乎没有冒险者会购买。

朱鹏?他本质不是冒险者,或者是法爷,或者是视钱财为外物的修者,在他看来,钱就是拿来花的。

没有酷热高温的影响煎熬,又有足够的饮用水补充消耗,辽阔的大漠其实也是一处极具异域风情的去处,艾弥雅与罗莎精力充沛的嬉闹,朱鹏跟在后面骑着骆驼翻阅着阿努的记忆。

阿努的灵魂在客场之下,尽数被朱鹏吞噬殆尽,而一位存世数千年的古神,哪怕他有相当长一段的垃圾时间,但其智慧与知识也是巨大的宝库。

有人会疑惑,作为神明存世千年,为什么精神意志还没有朱鹏强韧,但事情本身就不是这样算的,在朱鹏那个时代,普通工薪阶层一百辈子都赚不过一个马云,同等的时间,每个人的利用率是不一样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首富就比其它人更高明,他长于赚钱,但很可能幸福指数并没有一个捡破烂维生,却子孙孝顺、老伴温柔的糟老头高,就像巫师世界的半神特征是真实时间感、四阶质变性能量、半神真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