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曲 萨曼莎(第2/2页)
这使我有机会接触他。接触你,路易斯。
我爱上了你,我开始感觉人生变得正常起来,我也渐渐找回了自我。我不再蹉跎光阴,心情也好了起来。干净,安全,我的生活不再充满疯狂,而是朝着一个健康的方向发展。可唯独一件事让我难以释怀——那个名字,你的名字,米莉安·布莱克。它像成千上万只虫子一样在我的大脑中蠕动。后来有一天路易斯跟我说起了你,说得不多,但他提到了你的名字。我好像一下子又重新跌回了黑暗,仿佛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把我向后拖。我又看到了那个黑影,且感觉有一双粗壮有力的手从背后推着我,把我推向我不想去的地方。
我告诉路易斯说我想见你,他觉得奇怪,但我一再提出这个要求,就像我自己被人推来推去一样。我感觉我已经失去了一部分自我,消失了,或被偷走了。我给自己找借口说这是创伤所致,是正常的,是枪击案造成的创伤后应激障碍。我说服自己不要多虑,我想见你只是想把这一切画上个句号,到时候,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后来我见到了你,那种感觉就像触电一样。
接下来我只记得自己在酒店的房间里醒来。关于偷走你那根羽毛的事,我的脑海中仿佛有这么一段记忆,但感觉更像做梦,而非真实地发生过。我偷偷溜进你的房间,在你的东西中搜寻。你的名字就挂在我的嘴角边,虽然我没有说出来,但它一直都在。
我经常想,我是不是早就认识你?我感觉是的,我们似曾相识,不是从基斯的酒吧那天,而是更为久远的以前。我觉得我能理解你,甚至还妄想将来能和你成为朋友,最好的朋友,我知道,这听起来很荒唐,我甚至不敢相信这是我的想法。记得我还想过这件事应该充满危险。我知道你是危险分子,米莉安。可那却令我更加激动,好像我知道别人都不知道的秘密。我在论坛上嘲笑那些自称认识你的家伙。我用鸟的名字做网名是因为我知道你喜欢鸟。我偷走你那根羽毛以后,每晚睡觉前都会拿出来看一看,但我从来没有把它拿出过瓶子。我只是捧着瓶子,端详一分钟,或许五分钟,陷入各种遐想。我想到了你,想到了酒吧那天。有时候我会哭,有时候我会笑,哭过笑过,就把瓶子重新收起来藏好。
接下来路易斯不辞而别,我又一次乱了方寸。有时候,不经意间几小时就过去了,而有些时候,甚至连续几天浑浑噩噩。我不记得给戈登写过信,但我确实写了。我不记得租过车,只记得曾开车穿过黑暗,走过雪地。即便现在我的脑子依然很乱。我甚至不确定眼前这一切是真实的,还是梦境。请你告诉我,我真的在这里吗?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路易斯。对不起,米莉安。
请原谅我。
请原谅我。
请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