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4/5页)
“我最近啊,一直在想那晚周小野骂我的话。他说我是活在《读者》里的人,居然还天真地相信着世界自有其公道。这年头,报应什么都是自欺欺人。我之所以没钱,我之所以还是现在这个样子,是因为我不够黑心不够狠。你看Alen,现在混得多好了。”
“别乱想,周小野那人一受刺激就口无遮拦,他不是那种人。”
“他当然不是那种人,他也不需要成为那种人。他就算什么都不做也有房有车吃喝不愁。可我呢?我什么都没有。陈默,我没开玩笑,我最近真的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我跟你们不一样,我不是本地人,没有经济基础,我其实过不起你们这种人的生活,我不应该跟你们一样这么有骨气地过日子,谈梦想。”南希自嘲的笑容里多出一些与往日不一样的怪异,这个可怜……如果可以,我真的不想用可怜来形容他。可现在,他就是承受了太多没得选择的压力而面临崩溃的可怜人。
突然之间,我无言以对。
那是一种虽然没有被对方说服,却也无法说服对方的沮丧。之后彼此不再交谈,他继续看新闻,我随手翻了会小说,11点多起身回房睡觉了。
明明很累,可当晚的我却失眠了。
房门外隐约传来了争吵声,大概又是任南希在跟他的家人通话吧。这些日子里,我只需要闭上眼睛,就可以想象一个满腹才华却苦闷失意的青年,站在阳台上偷偷摸摸地跟家人沟通着,他尽量压低声音不让屋子里的其他人发现,同时还要低声下气地撒着谎。最终他心力交瘁,情绪失控地吵起来。他一定哭了吧!哪怕撩人的夜色轻易抹去了他的悲伤。
很突然的,我作出了决定,我决定把自己彩虹城买下的房子先让给他。
小凉一定会同意的,我想。
【三】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过得很快,若非得找出这段时间的意义,那就是它让我深切地意识到自己不再年轻了。因为就在短短两星期内,我却连续参加了三场婚礼,其中有一场还是我的邻居,印象中那个高中就辍学在家每天玩网游,肥到出门都得侧身过的胖子,居然也欢天喜地地结婚了。
星期天我赶去华天大酒店,门口站着一个油光满面的穿着西装的巨大肉球——这么形容有些过分但绝对贴切,他搂着一位简直生出来就是为了衬托自己的漂亮新娘。新娘接过我的红包,他激动地抓住了我的手,“陈默哥,最近混得怎么样呀?”
“马马虎虎吧。恭喜啦,新娘真漂亮。”我不擅长寒暄,后面一句话倒是发自肺腑。
记得小时候他非常崇拜我,总是笨拙又忠诚地跟在我屁股后面,有次我们去河里抓螃蟹,他被螃蟹给钳到了大拇指,嚎哭了一下午,我安慰他下次带他去打电动他才破涕为笑。如今一切早已物是人非了。其实这些年他也依然没有什么改变,只因为家底殷厚,所以关键时刻看上去又跟其他人不一样了,比如结婚,比如买房,比如脖子上那条俗气也霸气的粗犷的金链子。
那场婚礼我没呆太久,当婚礼仪式进行到新郎新娘舌吻五秒钟时……我实在不忍看下去,挥一挥冷汗,不带走一片云彩。然后我打车去了火车站,并花了点时间在人潮涌动的广场上找到了张可可和郭爱卿。
我之所以会来这,是因为张可可还是没能在图书部撑下去,辞职了。
这些天她做得很不开心,父母又一直劝她回家考公务员。她花了三个失眠的夜晚在梦想和生活之间抉择,最终,她买了一张回老家成都的火车票。做出这个决定时她没再像以前那样哭鼻子了,至少离开的这天,她一直微笑,诸多的无奈跟苦楚都变得轻描淡写。那一刻我觉得她是真的长大了,尽管这种成长多少有些残忍。
原本大家都应该来送她的,遗憾的是能腾出时间的只剩下我跟郭爱卿。张可可见到我时有些淡淡的失望,我明白那是因为她没看到周小野。
“他今天有事,所以来不了。”我解释。
“没关系的。”谢天谢地她没问我什么事,否则我还真答不上来。因为真相是周小野并没有事。他不来送她,是因为他很明白这些日子以来张可可对自己的心意,可是他无法接受,所以他必须在关键时刻表现出决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