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第3/4页)
于浩然住在十三楼,我说你也不嫌大晚上回家瘆人。于浩然说怎么了,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我说那也抵不住人家是来拉替死鬼的不是。于浩然瞥了我一眼,说,小姑娘年纪不大,怎么心里这么阴暗啊。
电梯刚打开,我就听到一阵狗吠声,声音很稳健。于浩然一开门,一头大金毛就冲过来了,我一把将于浩然推开,抱住了它。我从小就喜欢狗,尤其是大型犬,我家养豆丁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有金毛巡回犬这种狗,后来就一直恳求我妈再弄一只金毛回家养,我妈对此一直态度坚决地拒绝我。
大金毛也一个劲儿地冲我摇尾巴,闻我,估计身上沾着豆丁的味儿。于浩然就在旁边很无奈地说,都说狗是最忠实的,怎么一看到你,它就叛变了呢。我说,甭说是狗,就是人看见了我没准都得叛变。于浩然说,哟,还挺不谦虚的。
于浩然家的金毛叫巴顿,三岁,性格温厚,喜欢与女性接触,从我一进门,就摇头晃尾巴巴地跟在我后面,叼着飞盘让我扔。我坐在沙发上,它就跳上去,头放在我腿上。我都没见过这么自来熟的狗。我跟他家狗玩的时候,于浩然就自己跑到厨房去择菜洗菜准备做饭。
说实话,于浩然的房子布置得真不错,简洁明亮,我能看出来好多家具都是宜家的,还有那个书房简直是我的最爱,我的心愿一直就是以后有一个能空出来一间给我当书房的房子。我没想到于浩然竟然有一个这样的书房,一个靠墙的大书架从房顶到地板隔成很多层,摆满了书。广告类的专业书占一大部分,还有历史哲学,几本村上春树米兰昆德拉和安妮宝贝王小波。顺着看过去,竟然有一本我的书,打开一看,里面许多地方还画了横线。心里面突然就为一个男人肯用这样的细腻珍视我而感到温暖,很久没这样被一个人感动过。我把书放回去,跑到厨房,于浩然正在切土豆,他说,干嘛啊。我说没事儿,就是想看看你。于浩然说,你吓着我了,不会是话里有话吧?我说,没了。
于浩然自己张罗了一桌子饭,我在桌子边上拿筷子就准备开始了,巴顿在桌子下面巴巴地看着我,把自己的爪子搭在我的脚面上,我扔给它一小块肉,它吃得一直吧嗒嘴。
“说吧,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我问。
“什么你不知道的?”于浩然反问。
“今天之前,我都不知道你养狗,还懂做饭,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
“说出来就没意思了,时刻抱着发现的态度去感受,才会有惊喜。”
“我又不是Discovery。”我觉得有点忿忿不平,因为当你觉得自己特别了解一个人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其实并不了解他,或者只了解了一小部分的他,会很有挫败感。此刻我面对于浩然,深深地挫败了。原来有神秘感的男人跟有神秘感的女人一样,有致命的吸引力。
说实话,于浩然的厨艺精湛程度不亚于我妈和米佳宁,尤其是那盘鱼香茄子,吃得我花枝乱颤的,整个一盘被我吃了个底儿掉。这让我感到非常惊讶,我总以为他是那种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男人。
“没办法,爸妈又不在身边,出去吃饭有时候又觉得不合胃口,索性就自己在家做了。自己摸索了摸索,现在家常菜差不多都能做出来了。”
“不错,我看你性价比还挺高的。”
“看怎么用了呗。”
这一顿饭对于每天几乎以盒饭方便面果腹的我来说可以算是一场饕餮盛宴,我厚着脸皮把那一桌子菜全填肚子里了,肚皮鼓出一大块,我记得小时候我和米佳宁吃完晚饭经常会挺起腰杆比谁的肚子更大,还引以为傲。
我这会儿撑得站不起来了,一个劲儿埋怨于浩然干嘛做这么好吃的饭,见我吃那么多,中间也不制止一下。于浩然说挺好,能吃是福。我说你就不怕你这样填鸭似的,我以后变成肥婆?于浩然说,正好,把你喂肥了就没人跟我抢了。我问他如果要是看到苗条的美女嫌弃我了呢。于浩然说,你放心,这绝对不会的,你没听说过爱屋及乌吗,到时候你变胖了,我就只喜欢胖子。我笑着用拳头捶了他一下,心里乐得跟朵菜花似的。
“美了吧?扬眉吐气了吧?春风得意马蹄疾了吧?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了吧?”米佳宁在电话那头挤兑我,完全忘记自己刚刚给我打电话时先跟我炫耀黎安扬给她涨工资时小人得志的样子,“那怎么了,我是凭借实力得到他的认可的,举贤不避亲。”米佳宁这样不屑地反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