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骑白马的胖子(第3/4页)
原来这种校风优良声名在外的学校也是需要两件事情来填补的,揍别人和挨揍,我一脸悲愤,脸上一副觉得今天真是衰到家了的表情。
沈策明显就是来发泄的,一言不吭大打出手,其实我觉得大打出手有种针锋相对的感觉,但实际上那天是我们挨打,好在秦许皮糙肉厚。于是我又发现了胖子的一个优点:防御力超好。只是脸上的耳光印比一般人明显,看不出来是不是肿了,就在一群法师武士利用“法术伤害”技能攻击得正起劲的时候……
谭倩出现了。
“沈策你在干吗?”这句粗口简直让我刮目相看,因为我想起了原来叱咤风云的何苗大小姐。
沈策他们打得更起劲了,你难道不知道男生这种物种在异性关注的情况下会变得更有攻击性吗?但我不能说,因为有人又踹了我一脚。
谭倩急了,想过来拉。
结果挨了一下。
然后在全场刹那的安静下,秦许一声震天动地的咆哮:“我咒你全家。”
无双猛将!
我目瞪口呆,心里寻思着是不是该回到原来学校向被我嘲笑欺负过的胖子道个歉。现在秦许的表现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非常重要:胖子猛如虎!
结果是那天秦许一个人直接把全部人赶跑了,谭倩目瞪口呆,我目瞪口呆,就连秦许自己都吓坏了。
7
后来在医务室里,谭倩一脸歉意地看着身上邋遢有血污的秦许,秦许咧着嘴。我寻思着这笑声怎么这么恐怖,就听到胖子呻吟道:“爽子你过来看看,我是不是脚踝扭了?”
我差点没笑出声来。
标准的胖子一般情况下是不怎么能看到自己的脚踝的,太费劲。
谭倩就在我和秦许你骂我一声我骂你一声的和谐气氛下,说出了沈策和谭倩的故事。沈策是体育部部长,高大帅气。我撇撇嘴,我这人交朋友基本上是不看别人家境财富这种虚荣的东西的。只要没我长得好看,就可以成为我朋友。事实上,没我长得好看的,还都比我能干,沈策从很久之前追谭倩,然后在一起,然后分手。
我倒是对这种校园爱情故事无感,反倒是秦许一边咧着嘴一边津津有味地听着,也不知道他对故事感兴趣还是仅仅因为谭倩是主角。
自那以后,谭倩常常找秦许,两人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唱KTV,一起做很多事情。
我有时候也去。
那时候我有个惊人的发现,秦许居然是KTV那种唱反串女声的高手,他一首《新贵妃醉酒》能唱得所有人欢呼雀跃,当然不知道是嘲笑还是钦佩了。
我点烟差点把眉毛点了,心想还是个浑身艺术细胞的胖子。谭倩有很多朋友,是那种会打扮会玩的俊男美女,秦许也顺带着认识了不少人。
我倒是无所谓,但秦许确实从一个内向闷骚的胖子变成了一个外向风骚的胖子,虽然在我面前基本等同于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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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许那天欢天喜地地来找我:“谭倩让我俩一起去参加她的毕业朋友聚会。”
我哦了一声,兴致不高,你想想,除了喝酒打牌唱K还能干什么?所以这还是很无聊的。
秦许蹦蹦跳跳地哼着歌,我差点又被烟头烫着嘴。“你能不能有一个肉球的觉悟?”我满脸要决一死战的表情。
秦许嘿嘿一笑,不跳了,继续哼。
“你能不能换个歌,这歌我听你哼大半个月了,耳朵生茧了。”我继续咆哮。原来那个小眼聚光性格和善的胖子怎么就变成这种样子的呢?我苦思冥想,最后觉得还是应该怪谭倩。
“我在学这歌。”秦许笑着说道。
我弹开烟头,翻了一个白眼。“谭倩喜欢这歌,不会,她爱唱莫文蔚的《阴天》,唱一次哭一次。”秦许一屁股坐在我身边,尘土飞扬。
我啧啧称奇,唱一次哭一次?这是病啊,得治。但我没敢说,说实话自从秦许上次打跑沈策我就觉得他要打我,何况他那么暴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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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
秦许把我从寝室拖出来。我想杀了他,你有看小说看到高潮部分被一个胖子像悍匪一样拉出来的感觉吗?
谭倩的朋友都来了,各个容光焕发,吃饭,喝喝喝,然后拉到KTV,喝喝喝。美酒穿肠过,我佛留心头,但我打赌如来绝对不喝十块钱一瓶的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