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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其实,官场中也有弱势群体(第3/3页)

在中国,我可能是官员公示自己财产的第一人。就在我的财产公示之后,各种矛盾立马便显现了出来。一是有很多老百姓不相信我有这么“穷”。一个副市长,不贪不占,一年只收几个节礼红包剪几个彩就够了,怎么可能这么“可怜”?二是我女儿面子上挂不住。她的同学们取笑她:“你爸不是副市长吗?你们家怎么还欠了那么多贷款呀?”三是老婆的面子更挂不住。尽管她下了岗,她走出去再怎么也还是一个副市长的老婆,这下可好,把家底一兜,居然这么“穷”。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还有几个人“以清贫为荣”?四是就我自己而言,压力是不言而喻的。我的领导和同仁们保持沉默,心底里反感是肯定的:那么多领导都没公示,你逞什么能?这不明摆着你要逼领导上梁山步你的后尘吗?

我真的没那么想过,我只是想怎么让一个好的制度实施得稳妥一点。对此,我有两个主张。一是先推行领导干部任前财产公证,待下次荣升前再公证一次,将两次公证的结果比对,如果财产增幅过大又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说明此干部不能启用。这样就能够起到预防腐败的作用。待领导干部们形成了习惯之后再推行公示制度,就没有什么阻力了。二是推行领导干部费用开支公示制度。这一项倒真的可以立马向社会公示。官员开支这部分很可能会产生腐败,只有把这笔开支公之于众,才能更有效地防止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