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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第3/11页)

罗布明白自己应该主动多做些体育运动和监督照看的工作,可他希望把这些时间用来和乔丹共处。再说了,他讨厌打棒球。那是他们家的家庭运动项目,他理所当然应该要擅长的一项,就像他应该要当个医生一样。坚持要搞棒球比赛的人是他的父亲,或多或少浮现在他脑海中的也许是优秀的肯尼迪一家,就像最近《生活》杂志上登的那样,在玩触身式橄榄球。约瑟夫·肯尼迪和他那三个优秀的儿子[2]。他的父亲穿一件上面印着“冠军”字样的T恤,他母亲送给他的。他的两个哥哥都是出色的棒球手,米勒家的儿子们也是。米勒大夫也是一名外科医生,和他父亲一样;他们家住在隔壁。他父亲做心脏手术,米勒医生做开颅手术,而且米勒家的两个儿子也都会做医生。

他们在沙滩上打球,于是,对罗布来说,随棒球而生的绝望和挫败感,也同蓝天、艳阳,以及拍碎在沙滩上的海浪相伴。这些事物,对别人意味着无忧无虑的假日,于他却是无法忍受的束缚。拒绝参加根本是不可想象的。假如他打得好一些,他就可以说自己不太想打,但是,像现在这种情况,那些对他“扫兴”和“输不起”的呵斥却再确切不过。倒也没人计较他球技如此拙劣,几乎打不到球,或许是因为他视力不好,阳光从眼镜的边框上反射进他的眼里,他没法看见那颗棒球,如杀手掷出的炸弹一般从炙热的苍穹中朝他俯冲而下,在他伸手抵挡时震麻他的十指,击中他的脑袋或是脖子,又或者,让他更加羞愤难当的,是那颗球对他完全视若无睹,以至于他还得跟着它跑,追着它跑过沙滩,或是跳进湖里。他的家人把他当个笑话看待,甚至是——尤其是——他的母亲。“今天你又伤着哪里啦?”她会问他,一边在船坞顶层的露台上分发赛后的点心,男孩子们吃三明治加可乐,男人们喝啤酒。在城里的时候,他的父亲喝苏格兰威士忌,但在小木屋里——用他的话说是“夏季别墅”里的时候,他就喝啤酒。其他人会讲些好笑的事情,谈论罗布那些愚蠢的失误、他输掉的与邪恶白色小球的决斗,而他会咧嘴笑笑。这笑容是必须的,好显示他有体育精神,并不介意。“你一定要能够承受它。”他的父亲喜欢这么说,却没指明它到底是什么。他还会说,几乎每场棒球赛结束之后都会说,竞技体育对你有好处,因为它们教会你如何应对失败。罗布清楚父亲只是在努力让他觉得好受一些;尽管如此,他还是很想回答自己在这方面已经练得够多了,他倒是很愿意学一学怎么应对成功。

可是他说这些话一定要慎重。“他是个敏感的孩子。”母亲习惯这样告诉她的朋友,语气里半是自豪,半是懊丧。她最喜欢那张他穿着唱诗班白袍的照片,在他变声前一年拍的。通常他的大哥被认为是那个英俊的,二哥是那个聪明的,罗布则是那个敏感的。因此,他明白,他必须尽力表现得越迟钝越好。近来他的做法已经开始奏效,母亲现在总是抱怨他再也不和自己谈心了。即使是她对他殷殷关切的时候,他都会感觉难受。

她相信其他两个孩子能够自食其力,但她对他没有信心,而私下里他也赞同她的判断。他知道他永远也当不成医生,尽管他觉得自己很想当。他也想做个棒球高手,可他不是,而对于自己在医学院的将来,他所能预见到的只有灾难。他要怎么承认,即使是父亲医学书籍上的插图——那些抽象如石膏模型的体内构造——都让他恶心反胃,就在今年去诊所献血的时候,他是真的晕了过去——虽然没人知道,因为他本来也就躺着,第一次见到自己的鲜血,像条温热的紫色蠕虫,沿着横穿过他裸露手臂的透明管子缓缓爬行?他的父亲觉得,让儿子们进到医院的观察室里看自己做心脏直视手术会是一大奖励,而罗布既无法拒绝这项提议,又没胆量坦白说自己想吐。(红色的橡皮,只不过是红色的橡皮,他会一遍又一遍对自己重复,趁哥哥们不注意的时候,他就闭上眼睛。)从这些煎熬中脱身后,他的膝盖软成一摊烂泥,手掌被咬得凹凸不平的指甲划出累累伤痕。他做不到,他永远都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