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回 一曲乐府断人肠,欲将沉醉换悲凉(第3/4页)

第三条,“恋子情结”。焦仲卿他爹什么时候死的,我们不知道,但焦母一手把他和他的小妹拉扯大却是个事实。因为从焦母对焦钟卿说我再为你娶个媳妇,再为你张罗一次婚姻就可以看出来,这个他和刘兰芝的婚姻就是焦母亲手张罗的。在这种孤儿寡母的生长环境下,母子间的感情可想而知。而现在儿子的爱全转移到儿媳身上去了,儿子在省城当“小吏”,也就是基层公务员,每次好不容易回家,一头就钻进儿媳的房间里去了,你看故事一开头,就是儿子从省城回来,先是在房间里听刘兰芝的哭诉,“府吏得闻之”之后才是“堂上启阿母”,这先后顺序在儿子媳妇看来是很正常的,但在焦母看来,就是让人极其恼火的,所以焦仲卿才刚跟她说我不离婚,她上来就用高压和大棒政策把焦仲卿臭骂了一顿。这说明她也是在气头上,不仅是因为对刘兰芝素来的积怨,更为这时候的刘兰芝作为一个妻子抢了儿子本应对母亲的爱。说到这儿,就要说到这个第四条了。

第四条就是,焦仲卿的处理不当。焦仲卿作为一个儿子也是一个丈夫,夹在两个剑拔弩张的女人中间,那毫无疑问是相当为难的。我想大多数成了家的男人都能体谅他的难处。但正因为难,所以处理起来才不能简单,才更要讲究艺术。可惜焦仲卿在这一点上恰恰处理得太没有艺术,太过简单。你看他听了刘兰芝的哭诉之后,立马就帮刘兰芝去找母亲申诉,结果被母亲一顿骂之后,他立即又跑回房间对刘兰芝说“我自不驱卿,逼迫有阿母。”就是“我是绝不想休你的,但我妈非要逼着我休掉你。”你看这两个女人本来就水火不相容了,他还在中间当传声筒,用我们现代话讲,他这不是挑事儿吗?他紧接着又对刘兰芝说:“卿但暂还家,吾今且报府。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以此下心意,慎勿违我语。”就是说“你先回娘家吧”,注意这里的让刘兰芝回娘家就算是正式的休妻了,所以刘兰芝回去后就可以另外再嫁人了。焦仲卿这个糊涂蛋这时候居然说“你先回娘家,我也先回省城去上班,过不久我就回来跟你复婚,我说了这个话,你可一定要等我呀!”他最后来了句“慎勿违我语”,还透着点儿大男子主义的语气,我觉得和他这段话配在一起,实在没脑子,甚至实在说得让人可笑。从他后来简单埋怨刘兰芝再嫁,到他决定死了还要等着刘兰芝先死的消息,我觉得也可以看出来焦仲卿性格上的缺陷,他虽然确实是爱着刘兰芝的,但在爱情面临艰难时,他除唉声叹气,就没什么办法了。最起码他也应该在母亲和妻子之间充当一个斡旋的角色吧,但连这点他也做不到。这里再说开来一点,我就不明白,焦仲卿为什么不带着全家到省城里去住呢?要说省城的房子贵,那至少也应该带着刘兰芝去住,放着婆媳俩在家里整日相对,刘兰芝又是那么个突出而杰出的女性,这两个女人之间没有矛盾才怪。那么,我们凭什么说刘兰芝是个突出而杰出的女性呢?这就要说到第五条了。

第五条,也就是最后一条,但我认为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刘兰芝自身的原因了。在这个悲剧里,我们说固然焦母是始作俑者,但刘兰芝作为爱害者,自身就没有一点儿原因了吗?当然,我首先强调,没有身孕绝不能算是刘兰芝的原因,现代科学告诉我们生不出孩子,那大多数是男人的原因,况且,刘兰芝她们住在县里,而焦仲卿是府吏,在省城上班,好不容易才回家一趟,那生孩子的机率本来就小。所以这虽然让焦母很着急,但怪在刘兰芝身上那绝对是“莫须有”之罪。那么刘兰芝在这出悲剧里有什么责任呢?总的来说,我觉得有一个地方很明显,就是她与焦母之间严重缺乏沟通与交流。虽然沟通与交流是双方面的,但在这个故事里,刘兰芝要负的责任恐怕要更大一些。

首先刘兰芝肯定是个不一般的女性。或者说她是个女强人,至少是个女名人。我们不知道她是怎么和焦仲卿这个小公务员结合的,但她与焦仲卿结合之前就应该很有名了。为什么呢?她被焦家休掉这件事,才不过过了几天,就满世界都知道了。诗里说她“还家”不过“十余日”,“县令”就“遣媒来”了。而且看来还不只是县里传开了,连省里都传开了。在她拒绝了县令儿子的求婚之后,没两天,省里太守就派人来为儿子求婚来了,而且太守的儿子“年始十八九,窈窕世无双”,也就是说还是个未婚的处男,这个未婚的太守的儿子一定要娶这个结过婚又被休掉的女人,而且还像捡了个宝贝似的,这说明刘兰芝当年的芳名一定是名传天下,至少也应该是个公众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