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第4/6页)
“我抗议!法官大人,检察官这是在用带有讽刺性的言辞中伤我的当事人。”坐在一边的傅斯律师举手发话了。
“抗议无效,请检察官继续问话。”法官说。
“我知道,傅斯先生是一位博学的律师,如果有得罪之处,我愿向他表示歉意。但我要说的是,他的当事人是个诡诈、残忍、工于心计的凶手,他跟这个年龄只有他一半的女孩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当造成事实后,他为了开脱自己,就煞费苦心地编造出这个荒诞的故事,说什么她另有情人等等,想以此引起陪审团的同情,达到推卸罪责、混淆是非的目的,我可不相信他的鬼话。请陪审团注意,那些证人都发誓说这位被告与受害人之间关系非同寻常。”哈克检察官侃侃而谈。
“请问检察官,你是在作辩论总结吗?”法官不悦地问。
“噢,不是的,对不起,法官大人。”
“请注意你问被告问题的范围,不要长篇大论。”
“好!华伦先生,我来问你,据你的店员作证说,他们经常看到玛丽到店里来,而且每次都不敲门,径自走进你的办公室,一进去就是几个小时。他们还说,有好几次晚上店门关闭后,看见你和她一起坐车离去,是这样的吗?”
“是的,我并不否认。不过,先生,那是他们理解错了,我和玛丽之间并无不正当关系。”
“真的吗?面对那样一个年轻女孩,像你这样一个健康、英俊的男人,难道就没有受宠若惊,甚至做出什么举动?”
“你这是什么意思?不错,我是有点儿受宠若惊,但并没有什么举动……不是你说的那种方式。”
“你紧张什么,我还没问那个问题呢。”
“你不就是暗示我们之间存在恋情吗?”
“的确如此,这正是我想要问的下一个问题:你是否与玛丽有性行为?”
“没有,绝对没有!”
“你怎么能证明你和她没有那种关系?”
“法官大人,我抗议!”傅斯律师大声说道。
“抗议有效。”法官说。
“华伦先生,你是结了婚的人,但怎么能证明你没有发生婚外恋的可能呢?”
“法官大人,我再次抗议!”傅斯律师忍不住站了起来。
“抗议驳回,这个问题问得很恰当。”
“不错,检察官先生,我是多次开车送她回家,而且我们都是单独在一起,但是,我每次只在外面停留一两分钟,从未进过她的住所,更别说在外面偷偷摸摸地约会,做见不得人的勾当了。我是直接从办公室到她家,没有办法找到证人来证明,所以,对你所说的‘可能’我也无法否认。”
“好了,华伦先生,接下来我们再来谈谈你的礼物吧。你平常是个慷慨大方的人吗?”
“平常?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很简单,就是你平常送不送东西给你的店员和顾客?”
“偶尔高兴的时候也会送,当然不是经常的。”
“噢,那你能否举个例子?”
“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例子。如果我喜欢某个人的时候,我会送点儿唱片之类的小礼物给他。”
“也送电视机吗?”
“当然不会!”
“但是你却慷慨大方地送给玛丽一台彩色电视机呀!你还送过她别的礼物吗?”
“送过,是在圣诞节和她的生日时送的。”
“那你有没有过给她钱呢?”
“有过,只是偶尔。”
“怎么个偶尔法?数目是多少?”
“我只是在她手头拮据时给,帮她渡过难关,钱数不多,每次也就五块十块的。”
“你以为这样就可以让陪审团相信,你们之间只是纯粹的友谊而没有其他关系吗?”
“我们确实只是一种纯粹的友谊。”
“华伦,你妻子知道玛丽的事情吗?”
“法官大人,”傅斯律师说,“我对检察官提这种问题进行抗议,这和凶杀案有什么关系呢?况且这些问题被告的妻子已经作过证。我认为检察官是在诱导我的当事人,企图使陪审团产生偏见。”
“法官大人,被告的律师说的不对,我需要弄清证人的性格,所以才问这个问题。”
“驳回抗议。”法官说。
“我从来没有向妻子提起过。”华伦说。
“玛丽知道你已经结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