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豁然开朗(第3/6页)

埃勒里笑了笑。“然而苏伊查发现门是关着的!这使得局面有什么改变呢?首先,很显然,开枪的时候门必开着,否则子弹就会打在门上,而不会打到写字间外面,飞进对门的挂毯内。这就是说,房门一定是在开枪之后才关上的。这意味着什么呢——难道斯隆先往自己脑袋开枪,然后又鬼使神差地走到门那儿,关上门,再回到写字桌,以刚才开枪时一模一样的姿势坐下吗?多么荒唐可笑;还不仅是荒唐可笑,而且是不可能的:因为,普劳蒂医生的验尸报告指出,斯隆是立即毙命的。也决不可能是他在陈列室内开枪自杀,再自己支撑着回到写字间,进来时顺手把门关上。决不会!斯隆是一枪毙命的,况且,开枪时门开着。而苏伊查到达时门却关着……

“换言之,既然苏伊查在斯隆暴卒之后发现房门关着,并且枪弹不可能穿越房门——我们一开始查勘就知门是钢制的——我们所能合乎逻辑地得出的唯一结论就是:在斯隆死亡之后,在苏伊查来到之前,有人把门关上了。”

“但是,奎因先生,”佩珀反驳说,“有没有可能,苏伊查不是唯一的来访者——在他之前,已经有人来过,并已走了?”

“很有见地呀,佩珀,我也正要谈到这一点:有人在苏伊查之前来过——而此人就是杀害斯隆的凶手!”

桑普森大不以为然,手抚瘦削的面颊。“我才不信呢。瞧,埃勒里,你该知道,斯隆仍有可能是自杀的,佩珀所推测的那个来者,说不定也是像苏伊查一样,是个不相干的人,也是由于胆小怕事而不敢承认自己曾经去过。”

埃勒里满不在乎地摆摆手。“有可能,然而要说短短的时间内竟会连来两个不相干的人,这话未免太牵强附会了吧。不,桑普森,我就不信在座各位中有人还能否认咱们现在已有足够的理由怀疑自杀之说,也有足够的理由支持他杀之说。”

“话是不错,”探长无可奈何地说,“话是不错。”

但桑普森还是心有不甘。“好吧,就算斯隆是被杀的,就算凶手出去时关上了门。我看,他这样做,也未免太傻啦。难道他没瞧见枪弹已经在斯隆脑袋上打出了一个窟窿,并且飞到了开着的门外吗?”

“桑普森呀,桑普森,”埃勒里感到不耐烦了,“你倒再想一想看。即使是速度减缓的枪弹,肉眼岂能跟得上?不言而喻,如果凶手看清枪弹已经洞穿了斯隆的头颅,他当然不会关门。所以,他关门这个事实,说明了他并未看清枪弹。请你记住,斯隆的脑袋是这样倾伏到桌面上的:左面,也就是子弹穿出的那一面,贴在了吸墨器上。这样一个姿态,就把子弹的出口完全遮住了,也在很大程度掩盖了血迹。再说,凶手正处于心急忙慌的情况下,他怎么会提起死人的脑袋来仔细研究呢?归根到底,他没有理由想到子弹会穿透出去落到别处。你总知道,子弹打成这样,可不大常见。”

大家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老探长对两位客人苦笑了一下。“老哥儿们啊,这下子他可占了咱们的上风啦。我看,这事已经摆得明明白白了。斯隆是被谋杀的。”

他们阴郁地点点头。

埃勒里又自信地谈了起来,但再也没有当初推理卡基斯一案时那种得意洋洋的神气了。“很好。咱们再分析一下吧。既然我们现在有充分理由认定斯隆是被杀的,那么,格里姆肖就不是斯隆所杀。也就是说,杀害格里姆肖的真正凶手,又杀了斯隆,并布置了一个自杀的假象,使人误以为斯隆开枪自戕这一举动,不啻默认了自己就是杀害格里姆肖的凶手。

“不妨重提一下原来的论点。我们以前推断过,杀害格里姆肖的凶手既然能够伪造指向卡基斯的假线索,就必定知道诺克斯买进了失窃的名画一事;我对此早就作了论证,我当时认为,把卡基斯当作凶手的整个结论的基础在于凶手有把握诺克斯不会站出来说话。Alors[1] ,以前我也曾同样沉闷地论证过,知道此事的唯一外人,就是格里姆肖的同党。证讫:凶手就是格里姆肖的同党;而既然斯隆本身也遭杀害,他就不可能是格里姆肖的同党。因此,凶手至今还在逍遥法外,仍积极耍弄他那阴谋诡计。我也不妨指出,他能这么做还是以诺克斯的把柄作为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