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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3/4页)

走到外面,烤羊肉串的香味把我引到了大街的转角处。我买了一份希腊烤肉卷,夹上洋葱和西红柿,吃了起来。我正擦着手上的油脂,突然看见一个黑人少年穿着运动服、头戴乔治城棒球队帽子、背着背包,行走在两辆小车之间——正是哺哺!我连忙跑出餐馆,边跑边挥舞着餐巾纸。

他向对面冲去,似乎估计到我要找他,而他并不想趟这趟浑水。

“哺哺,等一下!”我弯来绕去地穿过车流,跨过了大街。

他显出犹豫的神情。

我必须想出妙招,而且要快!

我一边使劲儿把嘴里的东西吞下去——这儿有个1000美元的东西呢——一边掏出砸脑袋的那个芝宝打火机。“我有样东西要给你。”接着举在手里。“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阳光下,手里银光闪烁。他眯起双眼。“打火机,老兄。”

“不错;不过这可不是普通的打火机。仔细瞧瞧。”我递给他。“看见那雕刻的图像,那个男人靠着路灯杆子的吗?他怎么会拼命似的斜靠在那儿?”

他皱起了眉头。

“这叫‘醉汉’,是芝宝打火机,最好的产品。这上面的图案是最早出现在打火机上的,有六十多年的历史了。”我指着上面的首字母缩略语:“看看这几个字母。”

他眯着眼看。“SKL。”

“知道这是谁的吗?”他耸耸肩。

“是本的。本·辛克莱,你的朋友。他的真实姓氏是‘斯库尼克’,绰号‘砸脑袋’。”

“砸脑袋?”

我拍拍自己的脑袋。“他以前专打别人的脑袋。”

“靠!”他打了一个响指,然后从背包里的一个烟盒中抽出了一只皱巴巴的酷牌香烟4,接着啪的一声打燃芝宝,把火焰凑到嘴上的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你说他曾经是街头混混?”

“什么?”

“你知道的。他自己的帮派?”他向我这边吐出烟雾。

我点点头。“不错。”

他把香烟捏住手心里,手掌握成杯形。“什么地方?”

“郎代尔。”

他眉头皱得更深了。

“城西一带,这儿以南。可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他和哪些人混在一起?”

我不置可否地抬了下肩膀。

他把香烟扔在地上,再踏上脚。“你来就为把这交给我?”

“我觉得你会珍惜的,因为你是他的朋友,而且这东西值不少钱呢。”

他歪着脑袋,似乎知道这事儿并不那么简单。“你想要什么?”

“这个……的确有点事儿,”我承认道。

“嗯。”

“我需要你帮个忙。”然后提到他曾经说过砸脑袋发电邮的事。

还没说完,他就往后退。“没门儿。我不做告密者。”

“哺哺,我知道你讲义气。可是发生了些事情。弗莱希曼太太,就是他的房东,不明不白地死了。就在我去的当天。”他把脸转向一边。“我把他的衣物放进了我的车子。说来话长。总之,我带回了家;几天以后就遭到了入室盗窃。本的东西被盗了。”

他把玩着打火机。

“我想不出谁会要那些衣物,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但我觉得肯定和本有关。”

一辆小车呼啸而过。哺哺猛地抬起头来。一辆厢式货车又从旁经过,然后是一辆褐色的卡特拉斯,里面有两个身影。我胃里一翻。目光追着那辆车,直到它转过拐角。

“干吗跟我说这些废话?”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停下,我开始责备自己,你简直患了妄想症。“我……我记得你说,他一直在图书馆给别人发邮件,就想着或许你能帮我。”

他手握打火机,仔细查看;然后看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夫人。就算我知道,也不会给你说。”但他的声音中浸入了新的东西:反抗,或是恐惧。

“听着,”我说,“我知道你不应该说出本在图书馆的事情,我肯定会守口如瓶。不过我需要知道具体情况。”

他背起包开始走开。“求求你,别走。我吓怕了,哺哺。我和我女儿住在一起,就我们两人;闯入我家和露丝家的是同一伙人。他们可能与露丝的死有关,他们也知道我家住哪儿。要是他们再来,我该怎么办?”我听见自己声音中的绝望。“我必须采取行动,警察压根不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