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有内情的密室(第6/17页)

另一方面,调查被害者所持品的藤本刑警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实。

岸本彻夫裤子口袋里的钱包里,只装有几张千圆纸币和一些零钱,没看到任何一万日元纸币和信用卡。

从他室内的装饰和他的为人来看,岸本应该是相当有钱才对。

可是,为什么他的钱包连一张万元钞或信用卡都没有,这有点奇怪。

虽然有可能是犯人枪走了,但是那样就不理解为什么要特典将钱包放回被害者口袋。

犯人的心理应该是想尽快离开现场,所以应该会直接扔在一旁才对。进一步搜索的结果,搜查员从抽屉里找到了五张一万日元纸币和信用卡。

一般来说信用卡都会放在钱包里的,可见是岸本彻夫将其从钱包移动到抽屉里了吧。

不过,为什么要那么做呢?

04

当天下午,搜查班到访岸本彻夫契签了合同的出版社,调查他都做了怎样的取材。得知岸本主要负责行业丑闻这块。然而岸本本人是个秘密主义者,从来不向合同对向的出版社透露自己在追踪什么内容。所以,可以预想到要找出岸本恐吓对向是很困难的。

岸本的文字处理机画面上调出的《社长去拉斯维加斯大豪游?

让一流证券公司瞠目结舌的实态》这篇记事,已经查明是在六月份的周刊志上刊载的内容。

而岸本房间的书架上也摆有那一号的杂志。于是,就产生了如同早濑警部所言的疑问:

为了从新阅读那篇文章的话,岸本为什么不直接看周刊杂志上的印刷字,而偏偏想看阅读文字处理机的文本呢?

第二天早晨,司法解剖的结果送到了搜查总部。关于死亡推测时刻和死因,完全符合昨天验尸官的鉴定。

然而,司法解剖判明了一个事实:消失的玄关钥匙,出现在了一个不得了的地方。

钥匙,居然被发现存在于被害者的胃中。将门锁上后再把钥匙放入被害者的胃里怎么想都不可能,这就表示门并非是用那支钥匙锁上的。那么,钥匙是只有一支吗?

搜查班赶紧质询《公馆·浜冈》的管理公司死否给了被害者两支钥匙。得知交给公寓居民两支钥匙是一贯以来的规定。按管理公司的说法,被害者本人表示一支钥匙就够了,于是将另一支还回给了管理公司。

随后,搜查班便询问玄关钥匙是否能够自己打备用钥匙。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

那里用的钥匙很特殊,除非是钥匙的制造商,否则无法打造备用钥匙。

万一弄丢了,也只能直接请钥匙制造商制作备用品。凡是请制造上制作过备用钥匙的房间都会留下记录,

可一〇三号房的门钥匙却没有留下那种记录。

综上所述,门压根就没有用钥匙锁上——犯人是在室内转动门把锁上的。而那样一来,犯人就只能从窗户逃走,但窗子都被月牙锁锁上了,走出窗外在外面上锁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这是一起密室杀人案件。

被害者曾将玄关门的钥匙保管在门旁边桌的木盒内。犯人用手枪威胁被害者将钥匙吞入肚内后将其射杀,

然后,再用某种方法制造密室。犯人选手枪作为凶器,

一来是为了要挟被害者打开保险柜吗,二来是为了逼被害者吞钥匙吧。

不过,为什么要让被害者吞钥匙这点原因不明。

搜查班赶赴现场,开始解制造密室的方法。

是犯人走到屋外后,靠绳或线来转动室内窗户的月牙锁或门把吗?

但是,在窗子紧闭的状态下根本没有能让绳线通过的缝隙。

门的下边又设有门槛,关上后门和门槛紧紧便会相接,

绳和线依旧还是无法穿得过去。

那么,犯人是在派出所的巡查发现尸体的时刻躲在现在,

找到机会后悄悄离开吗?可是,巡查发现尸体后就没有离开过现场。

如果真有藏起来的犯人企图逃跑,巡查一定会发现的才对。

早濑警部说道:“我大概了解犯人让被害者吞下钥匙,以及打匿名电话到警视厅宣告犯罪行径的理由了。简而言之,犯人是想消除密室的别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