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案 复仇游戏(第2/13页)
沈恕与两人互相介绍过身份,开门见山地问:“你们根据什么判断被枪决的人不是黎小龙?”
吴辉抢着说:“被枪毙的那个人确实和黎小龙长得很像,但是黎小龙的右手上有一道很长很深的刀疤,而那个人没有。我和黎小龙搏斗时见到过那道刀疤。2003年初,他和我兄弟三个狭路相逢,生死相拼,我的两个哥哥都死在他手上,他用刀扎进我大哥肚子的时候,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他右手上的伤疤,像一条虫子一样,很丑,那个印象非常深刻,我绝不会记错。”
武天赐也说:“我也见到过黎小龙手上的那道刀疤。被枪决的那人手部的皮肤很光滑,而且他身上没有杀气。黎小龙是非常阴沉的人,在距离他很远的地方就能感受到强烈的杀气,让人莫名其妙地害怕。被枪毙的那个人完全没有这种气场,明明就是两个人。”
沈恕沉吟说:“关于气场的说法,我可以接受,但是不能作为证据。他右手上的伤疤是实实在在的证据,不过现在整形技术这样发达,他去掉了伤疤也说不定。不过你们放心,既然你们报了案,又这样确定,我们会给出一个公正的说法。”
说完,沈恕拿起电话通知马经略:“你和许天华立刻和火葬场联系一下,让他们暂缓火化黎小龙的尸体,你们两个先去火葬场控制一下局势,我和淑心随后就到。”
沈恕和我联络过以后,对两个报案人说:“事不宜迟,我们立刻去再辨认下被枪决的那人的遗体,你们两个也要到场做个见证。”
吴辉和武天赐都对沈恕的态度和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感到敬佩与感激,说:“无论怎样,先多谢沈支队,我们和公安打交道,这是第一次报案后处理得这样爽快。”
沈恕笑笑,没接话,带着两人来到外面上了车。稍后,我也从法医实验室赶来。四人同乘,向火葬场疾驰。
半路上,马经略的电话打进来:“黎小龙的尸体已经进了焚化炉,是行刑指挥王天德亲自命令火化的,火葬场的人拦不住。”
沈恕说:“让他们立刻停火,尽量保留黎小龙的尸体残骸。”
马经略说:“不行,我们拦不住,咱们没有手续,王天德不理我们。”
沈恕说:“你把电话给王天德,我和他说。”
电话那边传来一个烟酒过度、中气不足的沙哑声音:“哪位?”
沈恕说:“我是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沈恕,正在赶向火化场的路上,由于有人报案称被执行枪决的犯人不是黎小龙,我敦请你停止火化,尽可能保留死者的尸体残骸。”
王天德满不在乎地说:“你不要听那些无稽之谈,都是一小撮不明真相的围观者瞎起哄,这件事解决后我还有其他工作,等你到了再说好不好。”话毕不容分说就挂断电话。
沈恕还试图继续说服他,电话里传出滴滴的断线声音。沈恕随手把电话重重摔在座位上,这在他已经是少有的过激表现,看得出他很生气。
沈恕问我:“火化一具尸体要多长时间?骨灰还能不能验出DNA?”
我说:“半个小时就都成灰烬了,有一些较大的碎骨头,也没有了化验价值,分子链都被高温毁掉,验不出DNA的成分。”
沈恕嘟囔着吐出含糊不清的几个字,不知道具体在说什么,但可以判断出是脏话。
我们的车子开得飞快,拉响着警笛,平时要一个小时的路程,不到四十分钟就到了。
我们下车后一路向火化炉的方向跑过去。
还是迟了一步,焚化炉的火焰已经平息,王天德也已离开了现场。
沈恕掏出警官证,阻止火化工说:“我是市局刑警队的,现在要求你们不要打扫骨灰,我们要检验现场。”
火化工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见状退后一步,偷偷拨响火化场领导的电话。
我站在焚化炉前,摇摇头,有些绝望地说:“晚了,现在拿到骨灰也没有什么价值。”
这时火化场的主任陆志来到焚化炉前,和沈恕介绍过身份,问:“有什么问题?”
沈恕说:“有人报案说你们刚火化的尸体是死者的替身,我们要保存证据。”
陆志说:“这件事和我们无关,这是你们送来的尸体,我们负责火化,各尽其职嘛。只要死者家属没有异议,你们要收骨灰就尽快收,焚化炉的排期很满,不能耽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