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案 猪市大街见杀机 金鱼胡同惨灭门(第4/11页)

这伙计从前是个流氓,才去广和居当伙计没几天,见黄家没其他人,一时就昏了头,丢下食盒就去搂黄小萌,手往衣服里伸。黄小萌当惯了小姐,哪儿见过这阵势?登时懵了,人被推在床头,才想起喊瑶瑶。

当时,瑶瑶刚抓完药,正坐胶皮车往回走。

黄小萌又哭又叫,流氓也怵了,就转身去关门。黄小萌拿起床头的书就砸过去,流氓当头挨了一下,门没关上,黄小萌尖叫着撞出来,跑进院里。流氓追出来,却“砰”地被一块砖拍在脸上。

黄小萌停下一看,不知哪钻出个半大孩子,剃着平头,一张圆脸黑黝黝的,手里拎着块砖头。流氓爬起来要还手,那孩子抡起砖头甩了过去。流氓躲开,跑出了院子。

这孩子就是杨小松,他今年17岁,已经算不上“孩子”,只是长得矮了点。杨小松盯了黄小萌一会儿,捡起掉在房间门口的书,翻了几下,还给黄小萌,问:“这里头是说啥的?”

黄小萌没吭声,拉紧睡衣,问他怎么进来的。杨小松说,门没关,听见喊声就进来了。

事情发生三天后,广和居那流氓被巡警抓到,进了号子。杨小松成了黄家包月车夫。黄老板说,年轻人敢挺身而出,是个英雄,就买了辆车给他拉。

拉车第一天,黄小萌告诉杨小松,那本书叫《侠隐记》[5],是写外国英雄的,还夸他就像书里的“火枪手”。

瑶瑶心里却清楚,老爷雇杨小松做车夫,是要面子,怕他把女儿的事到处讲。至于黄小萌,那是“念书念迷糊了”,“小姐成天看些小说,说什么火枪手、茶花女,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女学生

黄小萌在燕京大学女校念文科。这所女校前身是所教会学校,除了文理专业,还有很多西式课程和学生活动。黄小萌是个文艺女青年,读小说、听音乐、演话剧样样都喜欢,甚至连学校剧社每周排演京剧,也都去看一看。

送黄小萌上学没多久,杨小松学会了很多新鲜词儿:新文化、新青年、德先生、赛先生、理想、浪漫。除了这些不太懂的,还有一些洋人词:拜伦、罗素、泰戈尔,啤酒、咖啡、朱古力, 还有布尔乔亚。

每天中午和傍晚,杨小松都去接黄小萌,在对面洋楼底下等着,累了就坐石头上看着学校发呆,琢磨那些词儿。有时,杨小松会问,罗曼蒂克是什么东西?黄小萌就笑,说罗曼蒂克就是浪漫,浪漫就是罗曼蒂克。杨小松一下就懵了。他只知道,梁山好汉里头,行者就是武松,武松就是行者。杨小松从小听书听戏,梁山故事倒背如流,讲得起兴,还能唱上几句《快活林》。

燕京大学女校,位于灯市口东口的同福夹道胡同,前身为美国公理会1864年创建的贝满女塾,后来是华北协和女子大学,最后并入燕京大学成为女子部。图为女校大门口,拍摄于故事发生的前一年——1922年,当时黄小萌刚刚入学不到一年

每回黄小萌笑他,他就讲水浒,黄小萌就安静地听。她说,这些好汉,就像《侠隐记》里的骑士剑客。

瑶瑶说,小姐着了迷一样,“以前她给我讲过那些故事,我都不爱听——这下好了,她说,杨小松懂,因为他讲义气。”

杨小松确实讲义气。拉了半个月车,他问黄小萌,能不能介绍个人做伙计。

“这人是他老乡,从小一块长大,在宣武门掏粪,脾气好,总受欺负。老板本来不同意——不说了吗?他不喜欢外地人——但小姐开口说,他还是答应了。”

小和尚比杨小松小一岁,圆头圆脑,剃了个光头,手脚挺勤快,就是不爱说话。他悄悄问杨小松,你不是要做神偷吗,咋成了车夫,还攀上这么个大户人家?

杨小松“啪”地扇了他一巴掌,说你瞎胡扯个啥?我那是说着玩——我、你、财哥,咱们也能当城里人。

小和尚给他打糊涂了,不让人说是贼,他理解,但“能当城里人”这话,他听不明白。

小蟊贼

原本,杨小松确实是打算做个神偷的。黄小萌出事的时候,他并不是正好路过,而是正蹲在黄家后墙根踩点儿。当时,他已经悄悄观察了黄家大院四五天,就等着摸清这家人出门的规律,找机会吃恰子[6]。哪里想到,阴差阳错救了黄小萌。贼没当成,反倒变成了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