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地精(第5/6页)
最初他不过是出了几拳,踢了几脚,但事情最终失去了控制。男孩渐渐取得了主动权,大卫感到那阵盲目的狂怒自他心中某个角落喷涌而出,一发不可收拾。但男孩并不容易满足。在看到迸出的脑浆之前他无法感到满足。
但事情一旦结束了,男孩却又迅速退去,只留下大卫一人在原地收拾残局。大卫也照做了。而且做得干净利落,漂漂亮亮。(或许离他的期望还有点儿距离,当然,但绝对称得上干净利落。)他这么做只有一个原因——他希望男孩能就此满足,好一阵子都不要再出来了。
但男孩哪这么容易善罢甘休。此刻他正疯狂地敲着大卫脑中的某一扇门,告诉他,不论他准备好了没有他都要出来了。咱们还有活要干哪,大卫。
眼前的白金汉大道显得有些模糊,地面看起来甚至有些歪斜,但大卫还是知道雷斯酒吧就在前方不远处。前方就是那个绵延两个街口的大粪坑:那里盘踞着无数毒贩、妓女与一堆天杀的变态,当初大卫让人自身上强行剥夺的东西,他们却无比乐意地在那里等人拿钞票来换。
你走吧,男孩说道。你已经长大了。不要再死缠着我不放了。
最糟的是那些孩子。他们像一群地精。他们会突然自转角自废弃车辆后头跳出来,问你要不要让他们为你吹个喇叭爽一爽。二十元,只要加到二十元就让你操。他们什么都愿意做。
大卫周六晚上看到的最年轻的一个这样的孩子顶多十一岁。他眼眶发黑,皮肤却无比苍白,那一头浓密杂乱的红发让他看起来更容易让人联想到地精。这个年纪的孩子本该待在家里看电视,他却流落街头,等着为那些变态口交换取钞票。
大卫周六深夜一从雷斯酒吧走出来,便看到那个红发男孩嘴里叼着烟,站在对街的路灯下。两人的目光终于对上的那一刹那,大卫便感觉到了。那股骚动。那股想要放手的欲望。去吧,拉着那红发男孩的手,找个安静的角落。放弃吧。放弃一点儿也不难,放弃了就不必再挣扎再受煎熬了。向这股你已经压抑了十多年的欲望投降吧。
是的,男孩说道。去吧。
但(这正是大卫的脑子一分为二的典型时刻)在他灵魂最深处,他清清楚楚地知道这将会是最不可饶恕的罪。他知道他一旦跨过这条线——无论那有多诱人——就永远回不来了。他知道他一旦跨过这条线,他就再也无法感觉完整,而与其如此,当初他或许就该留在那个阴暗污秽的地窖里,同亨利和乔治一起过完这一辈子。每当遭逢诱惑,每当经过校车候车处、公园游乐场、夏日的公共游泳池时,他总会这么告诉自己。他会告诉自己,他绝对不要变成亨利和乔治。他比他们好,比他们强。他深爱他的妻子,深爱他的儿子。他必须坚强。这些年来,他愈来愈常这么告诉自己。
但周六深夜,这些话却再也帮不了他了。那股猛然窜上他心头的欲望是那么强烈,空前的强烈。那倚在路灯下的红发男孩似乎也感觉到这点了。他举着烟,对着大卫浅浅地微笑。大卫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力量不断地拉扯着他,要他往对街走去。他感觉自己仿佛是赤脚站在一道铺着绸缎的斜坡上。
然后,一辆车突然在路灯前停下来,交谈片刻后,红发男孩便爬进了那辆车。大卫看着那辆深蓝与乳白的双色凯迪拉克调头往街这边驶来,开进雷斯酒吧的停车场。大卫进了自己的车,而凯迪拉克则在停车场后方那排半倒的围墙边找到一个草木丛生的阴暗角落停妥了。接着,那人关掉了车灯,只留引擎兀自转动着,而男孩在大卫脑子里不断地悄声说道:亨利与乔治、亨利与乔治、亨利与乔治、亨利与乔治……
而今夜,就在离雷斯酒吧几步之遥的地方,大卫止住脚步,毅然回头往来的路上走,任由男孩在他脑子里凄声尖叫着:我是你,我是你,我是你……
而大卫只想哭。他想扶着最近一幢建筑物的墙放声哭泣:因为他知道,男孩说得没错。狼口逃生后长大了的男孩自己也变成了狼。他变成了大卫。
大卫就是狼。
这一定是最近发生的事,因为大卫一点儿也不记得有过任何五脏翻腾掏心剐肺、让他感觉自己的灵魂被赶出躯体好让位给新来的实体的时刻。但这确实发生了。也许是在他睡梦中发生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