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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老麦当劳》(第2/5页)

她刚刚开始和大卫交往的时候,他俩之间的性爱狂野蛮横;她常常带着一身青紫色的咬痕和抓伤回到她与萝丝玛丽同住的公寓里,一身的伤和彻骨的疲倦——在她的想象中,应该只有吸毒成瘾的人在两次用药之间才感受得到这种刻骨铭心的倦怠。但自从麦可出生后——嗯,应该说是自从萝丝玛丽第一次被诊断出癌症于是搬进来与他们同住后——瑟莱丝和大卫的性生活便渐渐陷入了那种无数喜剧电视不厌其烦再三以之为题的让已婚夫妻索然无味的固定模式。通常不是累得提不起劲来,就是得提心吊胆以防小孩突然闯进来,只好草草了事:敷衍的前戏,或许来段口交,然后便直接切入正题——到后来,这正题甚至也愈来愈不像正题了,最多就是一小段用来打发气象报告和杰·雷诺的深夜脱口秀之间的广告时间的插曲。

但昨夜——昨夜那种迸发的热情却犹胜当年,让她到现在还躺在床上,被那种久违的倦怠感彻底击垮了。

她就这样静静地躺着,直到外头再度传来大卫的声音,要麦可专心一点儿,妈的,你给我专心一点儿,然后她才终于想起那件从刚才——在她想起那些排水管线,想起昨夜厨房地板上的疯狂性爱之前,甚至可能在她今晨终于爬上床之前——便一直在她心底纠缠的事情:大卫在撒谎。

从一开始在浴室里的时候她就已经知道了,但她决定暂时不去想它。后来,当她躺在厨房的塑料地板上抬高臀部以迎向大卫的冲刺时,她又知道了一次。她看着他那微微蒙着一层雾气的眼睛,任他将她的大腿抬高,要她夹住他的腰臀;就在她迎向他的进入的一刹那,她突然清楚无比地了悟到:他的故事根本说不通。完全不通。

首先,谁说得出“要钱要命你自己选,我他妈的随便你”这种可笑的话啊?这分明是电影里才会出现的台词嘛,她在浴室里刚听到时就这么觉得了。就算歹徒事前真的练习过,临场也不可能说得出来。绝对不可能。瑟莱丝十八九岁的时候曾经在波士顿公园被抢过一次——一个肤色很浅的混血黑人,手腕干瘦,棕色的眼睛目光飘忽不定,在那个阴冷昏暗的傍晚突然从杳无人迹的小路旁跳出来,用一把弹簧刀抵住她的大腿;她只来得及匆匆瞥了一眼那双空洞冷酷的棕色眼睛,便听到他在她耳畔低声说道:“把钱拿出来!”

薄暮时分,公园里空荡荡的,除了周遭那些让十二月的寒风剥光了的树外,就只有二十码外的铸铁栅栏另一边的碧肯街上有个行色匆匆急着返家的生意人。瑟莱丝感觉抵在自己牛仔裤上的那把小刀又往下陷了一点儿,但年轻的歹徒似乎还无意伤害她,只是加大了手劲;她闻得到从他口鼻呼出来的腐臭味和一股淡淡的巧克力味。她顺从地掏出皮夹,递了过去,却始终避开那游移的目光,一边奋力咽下那股毫不合理的感觉——歹徒似乎有不止两只手臂。那人接过皮夹,顺手往外套口袋一塞,说道:“算你运气好,老子今天赶时间。”然后便大摇大摆地往公园街那头晃过去,不慌不忙。

她从许多女性友人那边听到过类似的故事。男人,至少是这个城市的男人,很少听说被抢,除非是自找的;但这对女人来说却是家常便饭。被抢被强暴的阴影随时都在,但无论如何,她从没听说过有哪个歹徒说得出这么完整漂亮的句子来。他们哪有这闲工夫。下手讲究的就是不拖泥带水;迅雷不及掩耳地出手,然后在有人放声尖叫之前扬长而去。

再有就是歹徒一手拿刀一手出拳的问题。这么说吧,不管那歹徒是右撇子还是左撇子,既然要拿刀当然是拿在常用的那只手里;好,问题是,谁会拿不常用的那只手出拳打人啊?

是的,她相信大卫昨夜不幸遇上了那种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局面。是的,她也相信他不是那种会故意寻衅惹事的人。但……但他的故事也确实有漏洞,有一些怎么也说不过去的地方。这就有点儿像是要解释你的衬衫里侧为什么会出现口红印一样——就算你真的不曾背叛过你老婆,但你最好还是凑出一个说得过去一点儿的解释,否则叫人有心相信你都难。

她想象两个警察站在他们家的厨房里,问他们一堆问题;在无情的目光和反复的询问下,她很确定大卫一定会崩溃,再也没法自圆其说。就像她当年询问他有关他童年的事一样。她老早就听过那些传闻;平顶区基本上就像是个被包围在大城市里头的小镇,大事小事都会在街坊间口耳相传很久。她那次之所以开口,主要也是想让大卫知道,不论他小时候发生过什么不堪的事情,他总是可以告诉她——他的妻子,他尚未出生的儿子的母亲——让她来为他分担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