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比·天/现在(第4/5页)

“最后,也是最最让我振奋的,就是现在机会掌握在我们手里。我想你也知道,当年你爸有他当时的女朋友帕特里夏替他做不在场证明。正是因为如此,改过自新一点也不可耻,因为帕特里夏正在撤销当年的证词,即使她可能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不可能。”凯瑟琳热烈地说,“我们绝不允许这种事发生。”

一个高高瘦瘦、穿着贴身牛仔裤的女人站了起来,众人报以热烈的掌声。她留着一头短发,上半层烫卷兼挑染,一双眼睛小而呆板,好像两枚在钱包里放了太久的硬币。她看着我,然后移开视线。她拨弄着项链上那颗超大的蓝色石头,正好配她的蓝条纹运动衫。我想象她在家中那沾满水珠的镜子前面,暗自庆幸这条项链跟运动衫还比较搭。

玛格达竟然请来了这么一位贵宾——我爸的女朋友。我瞪着她,用意志力逼自己不要眨眼睛。

“我要感谢你们连月来对我的支持。”她开口说,声音尖细,“路尼·天利用了我,利用了大家。这一点我想你也很清楚。”我过了几秒才意识到她是在跟我说话。我点点头,点完马上就后悔了。

“跟大家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帕特里夏。”玛格达说。我敢说玛格达一定是《奥普拉脱口秀》的忠实观众,她说话的节奏很像奥普拉,但是少了人情味。

“事情是这样的:1月2号当晚,我在路尼的木屋帮他煮晚餐,那天晚上吃的是什锦炒饭,因为是跟路尼一起吃,当然还配了很多啤酒。他喝的是米奇啤酒,喝之前要拉开拉环,但是拉环很锐利,像蟹钳,所以路尼经常被割伤。这你还记得吧,丽比?他开个瓶盖动不动就流血。”

“那晚餐后呢?”莱尔打岔,我等着他转头,想给他一个感激的微笑,但是他一直没有回头。

“我们……呃……发生了关系。然后路尼因为啤酒没了,就跑出去买。我想当时大约是晚上8点,因为我正在看连续剧《代罪羔羊》,不过我记得那一集是回放,真扫兴。”

“她看《代罪羔羊》!”玛格达尖着嗓子插嘴道,“这不是很讽刺吗?”

帕特里夏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

“反正路尼就这样跑出去了,没有再回来;你也知道那时是冬天,所以我很早就睡了。我被他进门的声音给吵醒,但是屋子里没有表,所以我也不晓得当时几点。不过我确定绝对是半夜,而且一定很晚了,因为我睡睡醒醒的,最后受不了只好下床上厕所;当时天色已经微亮,离路尼进门不过几个小时。”

当这女人上她的厕所,找她八成找不到的卫生纸,然后在晃悠悠回床铺的途中经过马达、电扇、电视时,我却正从雪地一路爬回腥风血雨的家,发现家人全死光了。对此,我永远记恨。

“结果——我的天啊——一早警方就跑来问话,问路尼昨晚12点到凌晨5点人在哪里,问我他在哪里。他从头到尾都坚持说自己很早就回家了,还没12点就到家了。虽然我不这么想,却一味附和他的话。我一味地附和。”

“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傻妞!”带着宝宝的棕发女孩说。

“我已经一年多没跟他联络了。”

“比我还久。”说完我就后悔了。我心想:如果爸多跟她联络,譬如三个月来一通电话,而不是每八个月才打一通,她说不定就不会这样大嘴巴了。帕特里夏继续说:“我刚才也说了,他手上有刮伤,两只手都有,但是我不敢确定是不是被拉环弄伤的。我不记得他是在出门前刮伤的,还是出门后被抓伤的。”

“只有一位受害者,蜜雪·天,她的指甲缝里验出他人的表皮组织;这相当合情合理,因为她是被勒死的,所以当时最靠近凶手的就是她。”莱尔说。我们安静了几秒,宝宝的牙牙学语声越来越尖锐,简直要哭喊起来了。“可惜那块表皮组织在被送进实验室化验的途中不见了。”

我想象我爸双眼圆睁,那双短手勒着蜜雪的喉咙,越收越紧……“我说完了。”帕特里夏两手一摊,肩膀一耸,一副“你能拿我怎么办”的喜剧演员招牌动作。

“奈德!准备上甜点了!”玛格达对着厨房吼道,奈德急急忙忙跑出来,肩膀耸得快要碰到耳垂。他手上端着只剩半盘不到的果酱饼干,嘴唇上则沾着饼干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