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4/6页)

“限制进入区域。闲人莫入。”他终于记起自己早先的说法了。“或者叫控制区域。”

“到底是受控区域还是控制区域?”

他又顿了一下。“控制区域。”

“受控——这个词应该用被动语态——这样可能使意义更贴切。你确信那不叫受控区域吗?”

他有些慌张。“呃,我不知道。这又有什么区别呢?这两种说法我们都用。”

“其他区域也是这么称呼的吗?例如典狱长办公室和警卫的寄存室——这些也是控制区域吗?”

“当然了……我的意思是,有些人更喜欢用这种叫法。我也是从别的监狱里学来的。”

“哪所监狱?” 棒槌学堂·出品

他停顿了一会儿说:“哦,我想不起来了。瞧,我都把它变成某种正式名称了。这只是我们口头说说而已。里面的人都用缩略语。我指的是各处的监狱。狱警叫‘差人’,囚犯叫‘犯人’。这可不是什么正式说法。你们加州调查局也是如此,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叫法。”

这是一种对攻方式:说谎的审讯对象经常试图和审讯官套近乎(他们会说“你们也一样”),并使用总结性或抽象性的词汇(例如“每个人”、“各处”等)。

丹斯用低沉而平稳的声音问:“无论是否有授权,无论在哪个区域,丹尼尔·佩尔是否曾呆在凯匹透拉监狱里某个有电脑的地方?”

“我从未见过他用电脑,我发誓。我说的是实话。”

人们在撒谎时所感受到的压力会迫使他们进入四种情绪状态之一:愤怒、压抑、抵赖,或讨价还价企图摆脱困境。沃特斯刚才所用的那些字眼——“我发誓”以及“我说的是实话”——连同他激动的身体语言,都是迥异于其基准反应模式的表现,这让丹斯意识到,这名狱警正处于撒谎的抵赖阶段。他不愿承认自己在监狱的真实的所作所为,并且在躲避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判断审讯对象所处的压力状态是很重要的,因为这样可以帮助审讯官决定使用何种提问方法。例如,当审讯对象处于愤怒阶段时,审讯官需要刺激他宣泄这种情感,直到对方耗尽精力。

如果出现了抵赖现象,就需要直击事情的真相。

丹斯用的就是这一招。

“你有权进入放置电脑的办公室,是吗?”

“是的,我有这个权限,那又怎么样呢?狱警们都能进去……嘿,这是怎么回事?我是站在你这边的。”

这是抵赖者用来转移视线的典型手段,不过丹斯对此不予理睬。“你曾说过有些犯人可能进过那间办公室。佩尔有没有进入过?”

“只有不构成暴力威胁的重刑犯才能获准进入——”

“佩尔有没有进入过?”

“我可以向上帝发誓,我从没见过他进去。”

丹斯注意到适应动作的出现——就是那些用以缓解压力的动作:弯曲手指,用脚敲击地面——他冲着丹斯支起一边的肩膀(就像橄榄球运动员所用的防守姿势),更加频繁地看着门的方向(撒谎者其实想看的是可以让他们逃避审讯压力的退路)。

“这大概是你第四次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了,托尼。现在告诉我,佩尔有没有进入过凯匹透拉监狱里的任何一间电脑房?”

狱警苦笑了一下,“对不起。你知道的,我不想难为你。我想我只是有些慌张。我的意思是,我觉得你在因为某事而责备我。好吧,我从未见过他使用电脑,真的。我没有说谎。这件事让我也深感不安。你能想象到的。”他的肩膀耷拉了下来,头也垂下了半英寸。

“我当然能想象到,托尼。”

“或许丹尼尔曾进去过。”

她的穷追不舍使沃特斯意识到,承受审讯中的连番发问要比承认撒谎的内容更加痛苦。沃特斯立马转变了态度,就像黑暗中打开电灯开关的动作那么快,他突然进入了欺骗过程的最后阶段:讨价还价。这就意味着他很快就会停止欺骗,但仍不会供出全部真相,目的就是为了逃避惩罚。丹斯知道现在必须停止正面进攻了,应该为他提供某种挽回脸面的出路。

在审讯过程中,真正的敌人不是撒谎者,而是谎言本身。

“这就是说,”丹斯用友好的语气说,同时身子向后靠,离开了对方的个人空间区域,“在某个时段,佩尔有可能用过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