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3/3页)
斯文森牧师抵达社区小学的时候大概是七点整,离学校开门还有半个小时。他放下公文包,双臂交叉叠在胸前。随后又想到,不行,他应该把公文包抱着才对。于是他又把公文包提了起来。他沿着学校旁边一座花园的铁篱笆漫步,不时紧张地回头张望。
不,没有任何人。没有拿工具的工人,也没有穿运动服的人,他现在……
“打扰一下,牧师?”
他吓了一跳,马上转过身去。面前站着一个皮肤黝黑、脸上的胡子大概两天没刮的高个子男人。
“嗯,有事吗?”
“你是来听演奏会的吗?”这个人说着,指了指那所社区小学。
“是啊。”他回答,努力压抑不安的情绪,不让声音颤抖。
“演奏会几点开始?”
“八点,不过大门七点半就会开了。”
“谢谢你,牧师。”
“不客气。”
这名男子微笑了一下,径直朝学校那边走去。斯文森牧师仍保持警惕,紧张地牢牢握住公文包的提把。他看了一眼手表:七点十五分。
总算,在那似乎无止无尽的五分钟过去后,他终于看见他所等待的东西、他千里迢迢来到此地的目标——那辆挂着政府机关车牌的黑色林肯高级轿车。这辆车停在社区小学前的街边。在暮色中,斯文森牧师眯起眼睛,仔细看向那块车牌。没错,就是这辆车……主啊,感谢你。
两个身穿黑西装的年轻人从车前门走出来,他们左右张望,观察街上的行人——也瞟了他一眼,然后露出了放心的表情。
其中一人弯下身,隔着稍稍降下的车窗,对坐在轿车后座的人说了些话。
牧师知道那个年轻人说话的对象是谁:起诉安德鲁·康斯塔布尔的助理检察官查尔斯·格雷迪。格雷迪和妻子是来参加演奏会的,因为他们的女儿也参加了这次演出。事实上,这位检察官正是他来到这座索多玛城的目的。斯文森牧师就像圣徒保罗一样,进入这个不信仰主的世界,目的是为了揭露他们生活方式的错误,并将真理带给他们。不过,他打算采用的方法,却比当年的保罗更强硬和坚定:他计划用放在公文包里的手枪刺杀查尔斯·格雷迪。而此刻,那个公文包正被斯文森牧师紧紧抱在胸前,宛如《圣经》中的约柜【注】。
【注】约柜,藏于古犹太圣殿至圣所内、刻有十诫的两块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