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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以为它在八百米外的一间小屋里,结果却走了至少一小时,大多数时候还是在跑。”他把声音放低,我勉强能听清。“可我把路线记住了。我发誓,我绝对能找回去。我每天都在脑子里把它过一遍,免得忘了。”说到这儿,他站起身来,朝窗外看了看,然后重新坐下。“在这个地区,这样的东西独此一件。它有数百年的历史,很大,足足有两米长。而且上面还有符号,班克森,整个下半截都刻满了各种叙事的标记。每一代人中,只有几个人被教过如何读懂这些标记。”

尽管我当时头疼得快昏过去了,但我仍觉得这番话既令人兴奋同时又不太可能。因为在新几内亚的部落里还从未有人发现过任何书写体系。

“你可以不信我,但我看见了什么我自己知道。那是大白天,我用手拿过它,摸过它,事后我甚至把它画了下来。”只听他的椅子嘎吱一响,等他再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几页纸。他是用内尔的蜡笔画的。“我发誓它就是这个样子。看见了吗?”他指着上面由圆圈、点和V字形状组成的类似条纹的图案说。一下子要看这么多东西,我眼睛又开始疼了。“看这个,圆中间有两个点,这代表女人。一个点的是男人。而这个V带两个点,代表鳄鱼。阿巴彭那莫全解释给我听了,爷爷、战争、时间,所有的标记符号。这个的意思是跑。他们有动词,班克森。”他真是个出色的画家。纸上这支笛子是按人体的形状雕塑而成的:一张愤怒的、涂着颜料的大脸,肩膀上站着一只黑色的鸟,鸟的钩喙悬在他头顶上方,似乎正要朝他胸口啄去。而下面明晃晃的是一根勃起的阴茎。再往下,据芬说,是一排排竖写的文字。

“你再看这儿。”他把手里的几页纸捋了捋,“这是我那天画的地图,能直接把我们带到那儿。等了你这么久才来,我们的时间都快不够了。”

“明白了吗?”

楼梯响了一声。他跳起来,把那些画飞快地藏回原处——床另一边的一口大箱子里。嘎吱的声音停了,他从窗口往外面的楼梯上看了看。原来是有个女人来找内尔,芬往路边指了指,告诉她内尔在那儿。

“我们一定得带着它离开这儿。因为等下次再来,它可能已经换地方了,而我知道它现在在哪儿。我们把它卖给博物馆,能赚一大笔。我们还可以用它来写书,一定会比《基拉基拉部落的孩子》强不知多少倍。有了它,咱俩这辈子就妥了,班克森。就像卡特和卡那封伯爵发现图坦卡蒙的陵墓一样,我们也可以。咱俩一起,绝对能行,我们是一对完美搭档。”

“我对孟般亚一无所知。”

“可你了解基奥纳,也了解塞皮克河。”

我忽然觉得仿佛有两百多斤的重量压在我身上,脑壳像被好几支毒箭射穿了一样,钻心地疼。

“我知道你还病着呢,伙计。今天先就此打住,等你好了,我们再商量。”

我梦见了那支长笛,它张着大嘴,旁边有只不祥的鸟。我梦见了那只魔鬼般的耳朵,还有芬那张楔形的脸。

内尔喂我吃药,那些药还是上次我给她的。她喂我喝水,还拿食物给我吃,但我吃不下,一看见吃的就反胃。除了喂水喂药这些基本事项之外,她没跟我讲过话。她坐在椅子上,不像芬那样紧挨着床边,而是离我左脚有一些距离。有时她会站起来,把湿布放在我额头上,有时她会看看书,有时拿着大扇子为我扇风,有时则盯着我头顶上方的某个地方发呆。我朝她笑,她会还我一个笑容。有好几次,我半真半假地把她当成了我的妻子。

我闭上眼睛,内尔消失了,换成了芬,他坐得离我近多了,扇子都快打到我了。湿布也水淋淋的,水都流到我耳朵里去了。

我想他当时正在给我讲他在伦敦时的经历,紧接着,情况就发生了:在那一刻,所有大的东西都变小了,小的东西都变大了。整个世界完全颠倒了过来,太可怕了。我记得当时我连嘴都无法闭上。那之后的事,除了醒来的时候我是在地板上,被芬抱在怀里,别的我什么都记不起来。他在大喊着什么,几丝口水从嘴角流下来。之后来了很多人,内尔、拜尼,还有很多我不认识的人。我被抬回到床上。等我睁开眼时,面前只剩下内尔和芬,他们看上去是那么焦急和担心,我只好又把眼睛闭上。我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芬正在给我刮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