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头号嫌疑人(第9/11页)
谷平在拘留室把陈俊雄、陆九和常豹三件案子的资料重新查阅了一遍,发现这三起案件之间有几个共同点。
首先,所有案件几乎都发生在清晨八点到十点之间。最先进入陈俊雄家命案现场的警员是他的老熟人王立,根据他的陈述,由于陈俊雄没有参加早晨八点半的“猎鹰”行动,电话又打不通,所以在当天上午九点四十五分左右,按上司的命令,他去陈俊雄家看个究竟。
“从那天上午八点半开始,我们就不断给陈俊雄打电话,但电话一直不通,九点半左右,我们的行动结束,陈俊雄的手机仍然关着,打他家里的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所以我奉命去颐和园路二百三十四号陈俊雄家查看一番。我是九点四十五分左右到那里的,先在大门口按门铃。陈俊雄住的是带花园的公寓底楼。我按了门铃,没人开门,于是又跑到后门,但那里房门紧闭,无法进入。我只好又回到前门,这时才发现大门原来只是虚掩着,并没有上锁。我走了进去,客厅里没人,我又走到其中的一间卧室,发现那里躺着三具女尸,从年龄上判断她们是陈俊雄的太太、母亲和女儿。我立刻报警请求支援。之后,我又继续对整套房子进行勘察,很快就在另一间卧室发现了陈俊雄的尸体。他面朝下躺着,后脑中了一枪。我为了确认他是否是陈俊雄本人,曾将他的尸体翻转过来,看到陈俊雄的前胸有一片血迹。我怀疑他胸口也中了一枪,后来才知道是凶手挖走了他的心脏。”
法医报告称,陈俊雄一家的死亡时间均在案发当天的清晨八点至九点之间。
第二起案件,陆九家的灭门案。根据最先进入案发现场的警官陈述,报警的是陆九家五十三岁的女佣王姐。这个女人前一天晚上请假回家,第二天上午十点赶来上班,没想到一踏进门就目睹了惨状。
“我开门时看见屋里亮着灯,就觉得不对头了,因为我这东家平时很节省,一般不会在白天开灯。我心慌意乱地开了门,差点被吓出心脏病,客厅里全是死人。我没来得及看,扭头就跑出去报警了。”王姐后来想起来,她在第二天来上班的路上,曾经看见一个男人离开那栋房子。她没看清男人的脸,因为他戴着鸭舌帽,把脸遮住了,但她记得那个人穿了两只不同颜色的袜子。根据法医鉴定,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均在八点至九点半之间。
至于昨天发生在常豹别墅的凶杀案,根据口供记录,常冒文是在九点五十分左右报的案,警方赶到后立刻封锁了现场。而他,谷平是在十点十分左右到达现场了,根据他的判断,所有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在昨天早晨的八点半至十点之间。
三起案件的第二个共同点是,黑背鱼卡片都不是以邮寄方式送达的。
陈俊雄那张卡片是在案发前一天收到的,警方发现信封上没有邮戳,但有一枚很小的指纹,因而警方判断送信人若不是个手长得特别娇小的女人,就是个孩子。警方没能在数据库里查到这枚指纹的主人,后来对陈俊雄的朋友、邻居和同事进行排查,也没能找到任何线索。陈俊雄也没有跟同事提到过,是谁把卡片交给他的。
第二名被害人陆九,情况比陈俊雄稍微明朗一些,很多人看见一个孩子在麻将馆把这封信交给了陆九,但可惜没人看清那孩子的长相。目击者只说,那是个十一二岁的男孩,衣着普通,很多人都以为他是麻将馆里某个牌友的孩子,所以没有人对他多加留意。
如果前两张卡片都是由孩子送到被害人手里的,那常豹是不是也一样呢?
这些案件的第三个共同点是,所有主要被害人都被挖走了心脏,而那些心脏几乎都是在第二天清晨六点左右,用车用冰箱装着,送抵警察局的。
陈俊雄的心脏送抵时,有三个人看见了“送心人”。其中两个称他们看到一个穿灰色外套、头戴鸭舌帽的男人,骑一辆旧自行车从警察局前飞驰而过,另外一个则称那个男人戴着一个白色口罩,手上戴有白线手套。警方调阅了当天的监控录像,从录像里找到了这个神秘男子。不过,即便有这个录像,对破案也毫无帮助,因为那个男人的脸全部隐藏在口罩里。
然而,警方在对录像上的人进行身高、年龄和其他人体特征的分析后,还是找到了两名嫌疑人。其中一位是附近街道的清洁工,名叫杜宏。据说,杜宏在工作时,总是穿着灰色制服,戴着口罩,而他的身高年龄跟罪犯完全吻合。但警方调查了他将近两个月,却无法认定他就是凶手,最后只能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