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抚慰黑夜行者 Chapter 3 幽灵再现(第3/7页)
我很怜悯她:“不,德博拉,想想看。这是第五起杀人碎尸案,跟前几起完全一样。在这几起同类案件中一共有四条左腿被切割,可这第五条……”我耸了耸肩,朝她扬起眉毛。
“呵,德克斯特,真他妈的,我怎么知道哇?也许他只需要四条左腿呢?也许……我对老天发誓,我不知道。你说呢?”
我笑了笑,然后摇摇头。对我来说,这已经再清楚不过了。“德博拉,事情的关键环节没找着。反正有点儿不对劲儿。咱们的解释都说不通。案件的关键环节一旦找到,全部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这个关键环节却不见了。”
“你是让我把这个关键环节找出来?”
“反正得有人把它找出来,你说呢?凶手是慢慢地打住的,想寻找灵感又没找着。”
她皱了皱眉:“你是说凶手洗手不干了,不会再干这种事了?”
我大笑一声:“哦,我的天,我不是这个意思呀。恰恰相反。譬如你是神父,虔诚地信仰上帝,可你又找不到正确的方法来供奉上帝,那你会怎么办?”
“继续找呗,”她说,“直到找出正确的方法为止。”她用严厉的目光盯着我,“天哪,你也是这么想的?他不久又会重操旧业?”
“这仅仅是我的预感,”我谦虚地说,“也许我的预感是错的。”但我内心十分肯定,我不会错。
“只要他伸手,我们就得有一套方法去逮住他,”她说,“而不只是去寻找根本不存在的所谓目击者。”她站起身来,朝门口走去,“我待会儿再给你打电话,再见!”说完她就走了。
今天上午我还有工作要做,是正儿八经的警察实验工作。我有一份很长的报告要打出来,还要找出与之相配的照片,对证据进行归档。都是一些日常事务。虽然这个双重杀手可能永远也无法到法庭上去接受审判,但我得保证凡是我插手的事情都要做得井井有条。
这个案子很有趣,血迹图案难以辨认。血迹既不是多个受害者在明显地移动时从血管中喷射出来的,也不是凶手用链锯锯断身体时滴落下来的,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因此几乎无法找到撞击地点。为了覆盖整个房间,我用了两瓶发光氨,这种东西能标出最细微的血迹,但十分昂贵,每瓶要十二美元。
我只好靠拉线来找出血迹的主要溅落角度,这是一项非常古老的技术,在我看来简直跟炼金术一样古老。发现的血迹图案十分醒目,令人触目惊心。墙壁、家具、电视机、浴巾、床罩、窗帘等上面都有受害者的血迹,十分醒目,十分凌乱——可以想见当时血迹飞溅的恐怖情形。即使是在迈阿密,你也会以为一定有人听到了什么。两个人在一个高级豪华的旅馆房间里被人用链锯活活地锯成了碎片,隔壁的旅客却不闻不问,只顾看自己的电视。
你会说可爱而勤奋的德克斯特完全陶醉在自己的工作中了,不过,我做任何事情都不喜欢半途而废,我很想知道所有的血迹都藏在哪儿了。对此,职业上的原因是很明显的,但在我看来还不像个人的业余爱好那么重要。也许将来有一天,国家司法机构会聘请一位心理医生来帮我找出其中的具体原因。
无论如何,我们到达案发现场时尸体的躯干部分已经冰冷了,也许我们永远也逮不着那个凶手。此人穿着一双七码意大利手工制作的懒汉鞋,惯用右手,体格壮硕,反手一击的力量也很大。
但我的工作还在继续,而且做得相当漂亮。我的工作并不是为了逮住凶手。我干吗要管那个闲事呀?不,我做分内的工作是为了把乱糟糟的事情整理得井井有条。让恶心的血迹老老实实地听命,完了拍屁股走路。别的警察也许会利用我的工作成果去抓凶犯,那我也乐意呀,但我并不是很在乎。
如果我万一不小心给人逮住了,他们会说我是个精神变态、反社会的怪物,一个没有人性、心理扭曲的恶魔。他们会自鸣得意、自以为是地把我送去坐电椅。但是,如果他们抓到那个穿七码懒汉鞋的家伙,他们会说这家伙坏透了,他之所以变坏是因为他命不好,顶不住社会的压力。得把他关进牢里,蹲上十年,然后放出来,给他几个钱,他会拿这些钱去买一套西服和一把新链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