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2节(第2/4页)

其实,高宽那时就是共产党,但我们都不知道,因为是地下的嘛。放寒假了,有一天,在报社当总编的罗叔叔给了我一份请柬,说他们报社有个三周年庆典的联谊活动,让我去参加。这天天气很好,我想出去走走,就去了。活动在报社里举办,但罗叔叔的报社很穷的,在城里租不起房子,租在闸北区。那地方离我们家很远,我路又不熟,迟到了。到的时候,正好遇到高宽上台表演节目。是词朗诵。朗诵的是岳飞的《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我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他,更没有想到,他的朗诵竟然那么打动人。会场本是闹哄哄的,他朗诵后顿时变得安静下来,不一会就静得鸦雀无声,以至仿佛可以听见他睫毛眨动、目光拉伸的声音。他嗓音磁性十足、感情充沛,配着自然得体的手势、步子,目光时而远放,时而收敛,声音时而高昂,时而低沉,错落有致,收放自如,真是十分具有感染力。

朗诵了原文后,他又把它译成白话文讲解了一遍。这下,他和台下观众都更进入角色了,激扬的文字与他的激情融会贯通,把大伙的情绪都调动起来,他诵一句,大家跟一句,现场顿时一派热火朝天。我被彻底感染了,也跟着大伙大声念,并且默默地流出了热泪。那泪水滚烫的,我感觉眼睛都被灼伤了。

人真是个怪物,以前我那么反感他,可就这么几分钟,他在我心里完全变了样。从那以后,我一直渴望在学校里遇到他,每次遇到都紧张得手心出汗,心里又在对他默默说:“嗨,停下来跟我说说话吧。”不知不觉中,我甚至养成了习惯:经常在心里跟他说话。尤其情绪低落时,他的身影就会在我的头脑里塞得满当当,我不便对人说的话都对他一个人说了。每到周末,要回家前,我总想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陪我去车站。如果可以,我还想和他一起去旅行,或许是某个未开发的荒凉小岛,或许是某座闻名遐迩的文化古城。我想和他一起吃早餐、午餐、晚餐,在花前月下散步、吟诗、诵词。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叫爱,反正我开始惦记他了,想念他了。之前,我从来没有这么惦记过一个人,他是第一个。可他好像知道我心里秘密似的,整整一个学期都没理我,见了面总是视而不见地走过,好像在报复我。直到放暑假前一天,我们在炎炎烈日下,在去食堂的路上迎面相遇,他手上拿着两个包子,没有任何预兆地叫住我,对我说:“冯点点同学,你暑假准备怎么过?”我都忘记说什么了,反正结果是他告诉我,他在暑假里会在哪里开一堂课,一周讲一次,希望我去听。

讲课的地方在法租界的一个佛堂里,时间是晚上,听课的人一半是社会上的人,一半是他的学生,其中有两人是我的同班同学。受父亲的影响,我对政治是小心的,没兴趣,平时尽量不去掺和,学校里搞的各种主义小组和游行活动我一律不参加、不关心。可高宽开的课讲的都是些主义,什么马克思、列宁、共产主义、苏维埃、延安,等等。我听了两次,闻到了一股可怕的气味:他是个共产党!我害怕,第三次我没去。但第四次又去了,因为我发现我老是想着他,我想见他的愿望远远大过了我对共产党的害怕。这一次(就是第四次),他上完课后与我单独聊了一会儿天,问我前次为什么没来听课什么的。我当然没说实话,随便找了个事搪塞。闲聊中,他发现我家和他住的地方很近,只隔了一条弄堂,他便叫我搭他的车回家。

从此,我们来去都是同坐一辆车。是黄包车,他才坐不起汽车呢。

我知道我不该爱上他,可我更知道,我已经爱上他了。两个人相爱确实是神奇的,有时根本说不出理由和道理,至少他具备的几个在别人眼里的优点,比如是名人,比如是共产党,这些都不是我爱的。我其实不知道爱他什么,可我就是爱上了他。就这样,这个暑假我哪儿都没去,一周那么多天似乎就在等着去听他的课,可实际上我对他的课又一点兴趣也没有,我去只是为了能跟他同坐一辆车,同来同去:这个很吸引我。这就是恋爱的感觉!我真的爱上他了,虽然我没有开口对他表白过,但我给他送过烟、钢笔、苏州产的折叠扇。这些东西都是我精心巧打的小算盘,我希望他能从中看见我的心思,然后来对我说一个爱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