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第3/5页)

卡罗琳从来不曾变成这模样。当然,卡罗琳还算懂事,没在我面前怀过孕。不只如此,卡罗琳向来就能把自己维持得像她自己宣称或努力变成的仕女。而这刷上一道月光、鼾声连连的形体看起来……像母牛。

我翻动手里的枕头思考着这些事,我经过教育与逻辑洗礼的敏锐大脑在适量鸦片酊作用下更显清明。

马莎的房东韦尔斯太太(不是在唐桥井照顾我母亲那个更为精明的韦尔斯太太)没有看见我过来。马莎告诉我,房东太太得了喉头炎,已经把自己关在顶楼房间一星期以上。每天晚上邻居有个男孩会帮她送些热汤,早晨再送吐司和茶。我进马莎房间或停留在这里这段时间都没见到那个男孩。韦尔斯太太是个颟顸老妇人,不读书看报,几乎足不出户,对现代社会所知不多。她只知道我是“道森先生”,我跟她只在擦身而过时闲聊过几次。她以为我是个律师。我确定她从没听过名叫威尔基·柯林斯的作家。

我紧抓枕头,用外表柔软实则有力(我认为)的双手将它压扁又放开。

当然,还有几年前接洽我承租韦尔斯太太这套公寓的房屋中介,但那人也只知道我是“道森先生”,当时我给了他假地址。

马莎几乎从来不曾写信给她父母,不只是因为她跟我交往而跟家人疏远。尽管我耐心地教导马莎读书写字,她跟她妈妈其实都接近文盲,她们会写字母,能签署自己的名字,大字却都不认得几个,也都不曾花时间写信。她爸爸会读会写,却从来不写信。马莎偶尔回家探亲(她在老家附近的雅茅斯没有任何朋友,只有家人),但她总是一再强调她不曾跟家人透露她在这里的生活情况:没说过她的地址,没提过她的真实处境,更没透露过她跟“道森先生”的虚构婚姻。根据她不久前回家提供的信息,她家人始终以为她在伦敦某间普通旅馆担任女仆,跟三名同样出外谋职、虔信基督教的好女孩合租一套廉价公寓。

我可以相信她从没把真相告诉过家人吗?

嗯,我觉得可以,马莎没骗过我。

我带马莎出门的时候,有没有在城里遇见过熟人?或者更重要的是,有没有人看见过我们?

我几乎可以确定没有。尽管伦敦有时候确实很小,尽管上流社会的朋友和熟人偶尔会狭路相逢,我却从来不曾带马莎到任何可能撞见我生活圈子里的人的地方,更不会在大白天里。我跟马莎一起出门散步的少数机会里,我总是带她到城里的偏僻角落,比如遥远的公园、灯光阴暗的小馆或小巷弄里的餐厅。我总是告诉她我想探索这个城市,想跟玩捉迷藏的孩子一样发掘这个城市的新景点。我相信她早就看穿我的把戏,但她没有埋怨过。

不,不会有人知道。就算真有人见过我们,他们也不知道跟我在一起的年轻小姐是谁,更不会放在心上:只是另一个挽着无赖威尔基手臂的年轻女演员。我结交过无数这种女性。只是另一朵长春花,就连卡罗琳都知道这些长春花的存在。

我离开椅子,走过去坐在床边。马莎翻身过来面向我,鼾声暂时停止,却没有醒过来。

我手里还拿着枕头,月光覆盖我修长灵敏的手指,仿佛用白色颜料为它们上色。我每一根手指都比枕头上的白色枕套更洁白。突然间,我的手指好像融入细柔枕巾,仿佛沉没其中,融化了,变成布料的一部分,宛如尸体的手消失在白垩里。

或溶化在生石灰坑里。

我上身前倾,把枕头盖在马莎沉睡的脸上。我右眼后侧的甲虫匆忙往前跑,想看个清楚。

法兰克·毕尔德!

两个月前我跟毕尔德说起我朋友有个被抛弃的已婚女性朋友,那人目前独居,怀着身孕却手头拮据。我请他推荐产婆。

毕尔德用饶富兴味又带点责难的眼神望着我:“你知不知道你朋友的女性友人预产期大约何时?”

“应该是在6月底,”我觉得耳根发热,“或者7月初。”

“那么等她九个月的时候我会亲自去看她……很可能会亲自帮她接生。有些产婆技术高超,很多却会弄死人。给我那位女士的姓名地址。”

“我手边暂时没有这些资料,”当时我告诉他,“我会跟我朋友打听,再写信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