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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不会错过午饭,只不过稍微迟那么一点罢了。我想看我哥哥的案件卷宗。斯卡拉里说他已经送去翻拍留档了。我想或许你可以把卷宗调出来,让我快速地浏览一下。”
“你为什么想看那些卷宗呢,杰克?为什么不让过去的事就这么过去,以免招惹是非?”
“我必须得看看,警监大人。我不会引用卷宗里的内容,只是想看一看。你现在帮我找来,还没等翻拍微缩胶片的那帮人吃完午饭回来,我就能看完。除了你跟我,没有人会知道。我不会忘记你帮的这个忙。”
十分钟后,格洛隆把卷宗交给了我。薄薄的一沓,差不多就是阿斯彭地区[2]全年常住居民电话簿的厚度。不知道为什么,我莫名期待着这份卷宗会更厚一点、更重一点,就好像卷宗的分量与死亡的意义有某种关联似的。打开卷宗,首先是一个信封,标记着“照片”。我没有拆开,把它放到桌子一边。接下来是一份尸检报告,以及装订在一起的几份标准报告。
我研究过很多尸检报告,因此知道可以跳过开头几页关于体内腺体、器官以及尸体周身情况的冗长描述。我直接翻到最后几页,这里才是记录结论的地方。可是没有惊喜。死亡原因是一发子弹击中头部。下面“自杀”一词已用圆圈标出,常用药物的血液分析扫描验出了氢溴酸右美沙芬成分。一个实验室技术员在此条目下备注道:“止咳糖浆——在副驾驶座位前的手套箱内。”这意味着我哥哥只不过喝了一两口放在车里的止咳糖浆,他把枪管含在嘴里时是完全清醒的。
法医分析报告里还有一份射击残留物测试附表,我知道这是分析射击残留物的。这份报告显示,在对肖恩所戴皮手套的中子活化分析中,于右手套上发现了未完全燃烧的火药微粒,表明他是用这只手开的枪。在他的咽喉部位同样发现了射击残留物与气体燃烧造成的灼伤。结论是,开枪之时,枪管已经被放进了肖恩的嘴里。
卷宗盒里,再往下是一份现场证物清单,我没有发现任何不同寻常之处。接下来,我看到了目击证人的陈述。目击者是国家公园的巡守员斯蒂芬·佩纳,他被分配在贝尔湖区一个单人站岗的巡守岗亭。
目击证人称,当他身处岗亭时,停车场在其视野外。大约下午四点五十八分,证人听到一声低沉的爆响,他依据经验判断是一发枪响。证人听出声音来自停车场方向,遂立即前往调查是否有人在非法捕猎。停车场内当时仅停有一辆汽车,部分挡风玻璃已起雾,透过玻璃他看见遇害者瘫倒在驾驶座上。证人跑向汽车,试图打开车门,但因车门上锁无法打开。他透过雾蒙蒙的车窗仔细查看,发现遇害者后脑部存在严重创伤,遂认定遇害者已经死亡。随后证人回到巡守岗亭,立即通报警方及他的上级主管。之后证人回到遇害者的车旁,等待警方到来。
证人表示,从他听到枪响到遇害者的汽车进入其视野,时间不超过五秒钟。汽车停放处距离最近的遮蔽物(如森林或建筑)约有五十码。证人认为,不可能存在有人在枪响之后离开遇害者的汽车、躲入遮蔽物而不被他发现的情况。
我将证人陈述放回卷宗盒,又匆匆浏览其他报告。有一页标题为“案件报告”的材料,详细记录了我哥哥生前最后一天的行程:他早上七点半到岗上班,中午同韦克斯勒一起吃午饭,下午两点签字外出去斯坦利酒店,但没有告诉韦克斯勒或者其他任何人要去见谁。调查人员试图确认他是否确实去了斯坦利酒店,但没有成功。酒店餐厅里所有的服务员和勤杂工都接受了调查,但没有一个人记得见过他。
卷宗盒里还有一份只有一页纸的报告,概述了斯卡拉里与肖恩的心理医生的谈话内容。不知道斯卡拉里从什么渠道——也许是通过赖莉,知道了肖恩正在接受丹佛市心理治疗师科林·杜斯纳医生的治疗。斯卡拉里在报告中说,肖恩患上了急性抑郁症,病因是工作压力过大,特别是未能侦破洛夫顿一案带来的压力。但这份报告没有提到斯卡拉里是否曾询问杜斯纳我哥哥有无自杀倾向。我怀疑斯卡拉里根本没问过。
盒里的最后一沓材料是调查人员的结案报告,最后一段是斯卡拉里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