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后(第13/16页)

“不止这样,”萨姆插嘴道,“斯托普斯这狡猾的魔鬼还说了他诱骗德威特上船的经过。他仿冒克罗克特,在星期二的早晨打电话给德威特,约德威特搭当晚十点四十分的渡轮,在底层甲板碰面。他特意以极其严厉又紧张的口气,说有要事商量,不见不散,还叮嘱德威特‘千万小心’,不要被看见——他也同样叮嘱了克罗克特,把两人在船上偶遇的几率降到最低。”

“有意思,”雷恩低声说,“这完全说明了德威特为什么不肯透露碰面对象的身份。对于克罗克特这个人,德威特一定得保密到底,免得克罗克特在警方的侦讯下,一时情急全盘托出过去在乌拉圭的污秽往事。斯托普斯也完全知道德威特会保持沉默——他敏锐地掌握了德威特的性格。

“说真的,”雷恩深思着继续说,“斯托普斯这个人无与伦比的才华和胆识,一再让我叹服不已。记住,在整个谋杀过程中,没有激情,没有冲动,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情感渗入其中,而是以常年钢铁般的意志力凝铸出冷静且精准无比的杀人行动。这个人实在具备了伟大人物的所有条件。你们想想看他是如何进行第二桩谋杀的,他必须以伍德的身份和克罗克特在顶层甲板碰面,诱他到角落里,拿出手提袋中的钝器重击他,再脱掉被害人的衣服,给他换上自己的制服,然后从手提袋里拿出另一套装束——推销商尼克森的衣服,再把克罗克特的衣服包着行凶的钝器弃于河中。做完这些事还不算结束,他得冷静地等待,等默霍克渡轮准备靠向威霍肯码头这准确的一刻,才将不省人事的克罗克特准确地丢向码头木桩处,让船身和木桩的必然擦撞毁损尸体,接着他还得神不知鬼不觉下到底层甲板,以推销商尼克森的身份加入那些高呼‘有人落水了’的人堆。这里的每个步骤都说明,此人不仅是个勇者,而且是个聪慧无比的思考者和策划者。当然,更换衣服一事危险而耗时,而斯托普斯却简单地以四趟船程来解决问题,他用来完成谋杀案的时间,可能是前三趟,包括击倒克罗克特、更换衣服及扔掉克罗克特的衣物,等等。他精确地选择漆黑又罩着浓雾的夜晚时分,精确地选择这趟航程不远的渡轮,因为乘客很少会上到顶层甲板;他也了解所有的谋杀环节都可慢条斯理地进行,事实上如果真有必要,他还大可来回搭乘八趟,而警方只能乖乖守候在威霍肯码头的岸上吹冷风。”

说到这里,雷恩用手摸摸自己的咽喉部位,“我觉得自己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没多久前我还能毫不费力连续说上几小时台词⋯⋯我们言归正传吧。”接下来,雷恩说的是,第三桩谋杀案发生当晚稍后,他在西恩格尔伍德德威特家中找到了那封斯托普斯寄给德威特的威胁信,寄信的日期是几星期前。说着,雷恩把信拿出来,交给眼前这两人。

“当然,”他说,“在发现此信之前,我已完全解决了这个案子,因此,对我而言,这封信浮不浮出水面其实无关紧要,毕竟我已完全知道伍德和汤普森是同一人。

“但从法律的观点来看,此信十分重要。一眼就可看出,信中斯托普斯的笔迹,和我记忆里见过的伍德告密信及其识别证上的签名,完全一致。字迹吻合这个事实,我得再强调一次,对解决案情并不重要,仅仅在法庭审讯中才会成为重要证据。

“接下来,我面对的问题变成了这样:如何把我对本案的理解,转化成法庭承认的实证。毕竟,知道伍德、斯托普斯和汤普森三位一体是一回事,但如何加以证明却是另一回事。因此,我求助于阿约斯领事,从乌拉圭政府当局要来斯托普斯指纹的电传照片。逮住汤普森时,巡官,我要你马上采下他的指纹,你也照做了。经过比对,汤普森的指纹果然和斯托普斯的指纹照片完全吻合。就这样,关于汤普森就是斯托普斯这一点,我得到了牢不可破的法庭所需证物;而从笔迹的比较,又可证实伍德和斯托普斯也是同一人。依据最基本的代数定理,汤普森自然也就等于伍德,三位一体一事完全得到了证明。”

雷恩又精神百倍地说下去:“但整个案子还有一些环节没有理清,比方说,斯托普斯究竟如何安排他的三个不同身份——伍德、尼克森和汤普森,能有效进行而不至于手忙脚乱?这一点我承认自己仍不得甚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