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第4/6页)
我曾经对朋友吹嘘过:“战争的残酷性我当然知道!稍微动动脑子也能想象。不就是顶着枪林弹雨前进、中弹负伤或是看着战友死在自己面前嘛。但说实话,我觉得这才是真的男子汉!”因此面对家人的反对,我有些恼火地借助广播里听来的台词反驳道:“我们不能隔岸观火,因为这是所有美国人的战争!”
最后,我还是难以和家人达成统一意见。此事最终还是需要奶奶决定。自从爷爷因肺炎去世后,家庭会议上最后拍板的都是奶奶。
奶奶把我叫到房间,一言未发,只是烧了热水,沏了一杯红茶。之后,用她那双和我一样颜色的淡褐色瞳孔紧紧地盯着我。事到如今,我不能退缩了,所以抢先发话:
“奶奶,让我去吧。您放心,我保证平安回来。我不是小孩了。您看,我的个子都比我爸高了。”
我的身板儿还是不错的。虽然没有多么健壮,但比同龄人略高,只要锻炼得当,肯定是个好兵。我已经下定了决心离开家人。我的脑海中走马灯似的展开想象——和那帮半大小子在一起吃饭,交到生死与共的战友,熬过严酷的训练在战场上英勇杀敌,最后成为万众敬仰的大英雄……
毫无疑问,上战场就是玩命,是要真刀真枪的去干。所以那些我最爱的食谱,飘着食物香味的厨房等一切的一切,现在都不重要了,因为那些不过是小孩的“过家家”。
奶奶盯着我的眼睛看了一会儿后,招手让我过去。待我过去后,奶奶一把抱住了我。她身上散发着一股香草的芳香。
“去吧。但一定要活着回来。完成你的使命后必须平安回来。”
我参军的这件事就这样敲定了。
我从奶奶的食谱中挑了一本,当作护身符带上了火车。本以为会被马上送到战场,不过我的设想却落了个空。
我被分配到佐治亚州的托科阿,以空降兵的身份开始了训练。一开始我异常兴奋,因为得知自己被分配到《生活周刊》[7]上曾经介绍过的伞兵部队,但这种兴奋的感觉也仅仅限于一开始,每天的严酷训练使得很多人叫苦连天,掉队者也不在少数。
我们夜以继日地接受着严格的体能训练,爬云梯、做深蹲,每天要跑到附近的科拉希山,一天要跑几英里,半夜也被叫起来进行急行军。此外还有射击练习、负重匍匐练习、刺刀突击练习、近身格斗练习。而文化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另一种“折磨”。我必须时刻与“睡魔”做斗争,支着身子坐在课桌面前。在基地里,我们学习了阅读地图等作战时的必要知识,还掌握了如何仅凭手势信号就能与他人沟通。
内裤、袜子、脸盆,统统都由军队统一提供。时间一长,军绿色和枯草色的野战服往往令我作呕。我开始怀念起那些颜色鲜艳的裤子和浆得笔挺的白衬衫。
每天起床后,我都感觉度日如年,夜晚不会再次降临。然而一转眼又是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半年……时光飞逝,岁月如梭。
战友之间经常会互诉愁肠,讨论着究竟哪天才能踏上真正的战场。在为数不多的假期里,基地的甜甜圈店是我最喜欢光顾的地方。吃着油滑的甜甜圈,配上一杯咖啡,在舌尖上慢慢体会着这种美妙的滋味,同时沉醉在收音机里传来的悠扬乐曲声中。尤其一听到古德曼演奏的单簧管后,思乡之情就会喷涌出来。古德曼是奶奶最喜欢的演奏家,听着音乐,我不禁又想起了故乡那些绿意盎然的美景。
有一天,我在基地的布告栏里瞥到了增招炊事兵的告示。
我怔在这张告示前。说实话,军队生活与我此前想象的不同,也许我并不适合当兵。我的枪法不算灵光,腿脚也比一般人慢。和战友聊天时,常常被取笑为“巨婴”,因此还得到了一个“小鬼”的外号。
也许炊事兵更适合我。毕竟从小在奶奶身边耳濡目染,别人都是从小听儿歌长大的,而我是看菜谱长大的。
然而对于是否去当炊事兵,我还是犹豫不定。尽管我是个公认的“吃货”,无论是家人还是邻居可能都会劝我去当炊事兵。但一听到军营里对炊事兵的看法,我立刻就没有那么积极了。
首先,基地里的饭菜味道一般都不怎么样,就连分量都忽多忽少。厨房的工作既琐碎又麻烦,而且像削土豆皮、洗盘子这类工作,往往是用来惩罚违纪者或是“差生”的一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