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骑士与佣兵(第11/37页)
“确定暗杀骑士不会下的命令是,让‘走狗’再委托他人行凶。因为‘走狗’会将杀死目标作为自己理应完成的任务,所以不会将此任务转让他人。
“明明非己所愿,却自己思考杀人方法,被迫成了杀人犯……这次的事件如何?法术的牺牲者尝试掩盖罪行了吗?”
“我想是的。”法尔克点头。“知道领主大人昨晚在作战室的不是暗杀骑士,而是‘走狗’。‘走狗’据此情报制定了杀人计划。而且刺穿领主大人的剑并没有被拔出。拔出刺进别人身体里的剑必定会被溅上血,‘走狗’正是为了避免这一点才把剑留在了领主大人身上。也就是说,‘走狗’企图隐瞒自己的杀人罪行。更准确地说,是暗杀骑士命令‘走狗’必须隐瞒。”
暗杀骑士的魔术卑劣得令人难以置信。法尔克的表情时而混杂怒气也是理所当然。
“还有就是这次的事件中,‘走狗’没有自备武器,而是用了挂在作战室里的剑。佣兵在平时便很注意自己武器的状况。如果用自己的武器杀死了领主大人,那么不说他人,他自己就一定会发现‘这把武器不知何时被使用过’。因为斩、刺人体的话,武器会出现磨损。‘走狗’不愿被发现才会想到使用作战室种类丰富的武器。”
“也就是说,‘走狗’不认为自己可能杀了人?”
“当然。因为已经彻底忘记了。不过如果选了个蠢货作‘走狗’的话,那么隐瞒的手段也会变得很蠢。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有让‘走狗’自身觉得纳闷的怪异之处。”
到这里我对杀害了父亲的魔术有了大致的了解。于是我问道:“能断言不是‘走狗’的,有哪些人?”
没有立即得到回答。“……虽已判明一些情况,但是还不能全部告诉你。所以请允许在下从众所周知的事情开始说起。昨晚一整夜都与其他人一起度过的人,还有整晚被监禁的人不是‘走狗’”
这是当然的了。
也许是我的表情泄露了不满情绪,法尔克不情愿地接着说:“还有就是,要想施以‘强加的信条’,必须要有对方的血。暗杀骑士必须先盗取此人的血,在血还新鲜的时候用来施法。而且一旦施法开始,诅咒便会不断侵蚀牺牲者……虽只是大致如此,但过去三个月之内没流过血的人应该不是‘走狗’”
“盗取鲜血?这种事能办到吗?”
“能。并且相当容易。虽然在下这么说,但其实是因为暗杀骑士拥有一种能操控牛虻的魔术。他们向选定的对象释放牛虻,使牛虻吸其血液然后取出。”
那么没被牛虻叮咬过的人也可以除外……但是即使是问别人三个月内有没有被牛虻叮过,也不会得到确切的回答吧。
“还有,尼古拉也可被排除在外。暗杀骑士面向溶了血的葡萄酒,必须以自身的语言来下命令。然而埃德里克只会说英格兰语和阿拉伯语,这两种语言尼古拉都听不懂。”
“最后可排除在下。我们拥有十分丰富的手段来打破暗杀骑士所用之魔术。举例来说,我们佩戴有一种护符,它能驱逐在下提到过的牛虻、毒蛇,或是蝎子之类的使魔,使它们不得近身。假设暗杀骑士举剑从正面强夺血液,圣安布罗基乌斯医院骑士团的正式骑士遭遇暗杀骑士后,两者皆生还的例子至今为止一例都没有。在下和埃德里克都活着的话,我们便绝没有遭遇过对方。”
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七个嫌疑人的面容。
撒克逊人康拉德说着一口流利的英格兰语。威尔士人伊特尔也是如此。撒拉逊人苏威德虽不太懂英格兰语,但应该会阿拉伯语。
“……那么,马扎尔人的哈尔?艾玛也不是‘走狗’吧。她完全不懂英格兰语。”
但是法尔克冷淡地说:“可能她只是装作不懂,也可能她会阿拉伯语。一切尚无定论。”
我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