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4/16页)
手錶昨天買了,十八萬圓。都怪自己走進那家破鐘錶店,最貴的才十八萬圓。
「我要回住處拿衣服,而且,只有一雙鞋子也不夠。妳沒有要回去帶什麼東西嗎?」「我的東西都是可以換掉的。昨天你不是給我三疊鈔票嗎?能不能花掉?如果可以,我就全部換新的東西,不必再回去拿了。」 「妳眞是奇怪的女人。」 「為什麼?」「我又不是那樣小器的人。」 「我說錯話了?」「沒關係。想買什麼就全部買,三疊鈔票夠了吧?」 「你呢?」「等我想到時也會買一點。」即使連一件衣服,也都要東挑西選後才買下。畢竟,自己有獨特的品味,不可能隨便換掉所有的東西。
門鈴響了。大概是送早餐來的。
把衣櫥裡的東西全部放進車內,感覺上像是在搬家。反正,又不是自己的房子。
抱著三個鞋盒打開賓士的行李廂時,發覺進大馬路不遠處有車子。剛才並沒有那輛車。
是中古的旅行車,裡面坐著兩個人。高志毫不在意,只是心想:為何停在那裡不動?
就停在圍牆邊,看起來也不像是來拜訪哪一戶人家的樣子。
回到房門前,把門上鎖。
白色破旅行車還在。有狗在吠叫。
一輛腳踏車超前旅行車駛來,是郵差。
「貝蒂!」高志叫著。
貝蒂停止吠叫,從籬牆伸出頭來。高志讓牠舔自己的手。一直舔個不停,似乎永遠不會停止。
無論誰見到都會以為他喜歡狗,但,高志其實不可能喜歡狗,是狗自己膩著他,而,他只是陪著對方玩。
「貝蒂!」他再叫一聲。
跟狗說話簡直就是愚蠢,狗不可能是人!
站起身,上車。
白色旅行車追上來。
轉了兩個彎,出到大馬路上。公寓前的道路是單行道,只能在進入時使用。
左轉。白色旅行車仍跟著,已經相當明顯了。能猜到的人物只有隅谷,反正,不是其同夥,就是花錢找來的人。高志心想,今天本來就很無聊,來一場模擬賽車也許心情會好些也不一定,同時更可知道BMW3系列的車和賓士車性能的差異。
昨天,開賓士在灣岸道路繞一圈,但,美惠子坐在身旁,不可能全速飛馳。她若只是說話還沒關係,更時而抓住握著方向盤的手,想告訴高志看她所見到之物。
加快車速。
首先,窺看對方動向。並未拉近距離,只是緩緩加速,緊緊跟住。
中間只隔一輛車。方向盤逐漸重了,是平緩的彎道。高志踩下油門。旅行車也勉強跟著加速。前面的車被甩向後方——應該快接近一百八十公里的時速了。
旅行車開始慢慢跟不上了,是內心害怕。高志一向認為,像這樣高速飆車,膽量比技術更為重要,只要膽量夠,車子就會乖乖聽你控制。
剛買喜美時,就經常這樣飆車。當時,騎機車伴行的西村常說「你想自己獨飆」。一旦有人挑戰,通常都會應戰,甚至還贏過多次。但,也只是這樣而已,只是自己比對方跑得更快,甚至連對方長得什麼樣子都沒看清。
不過,遇上眞正有膽量的傢伙、又是開好車時,憑喜美總是贏不了。若是惠眞的BMW,倒是從未輸過。
如果有這輛賓士,就不會贏得很勉強了,不管是何種競爭,總會留有餘力。像現在,都已超過一百八十公里了,感覺上卻還離最高時速很遠。
在後面的五、六輛車後,再也見不到旅行車了。還覺得不太過癮,向左靠,減慢車速,由一百五十降至八十,有些像是緊急煞車。
自右側超掠過的車子中包括白色旅行車。賓士追過它之後,似才發覺。這時高志已成追趕者,讓兩車維持極窄的車距——十公尺。之後,緊貼對方的車屁股。
白色旅行車大概慌了,車速提高至一百三十、四十公里。高志偶爾輕抵對方車屁股,車距只有四、五公尺。
白色旅行車靠左,讓開路中央,明白的承認挫敗。高志就這樣加速前行。旅行車試著想跟,卻馬上放棄。
高志吹著口啃,是不知道名稱的曲子,不,是尚未命名的曲子。「東方」的鋼琴師有一天心情極佳,教高志他自己所作的曲子,高志記下,時常會以口哨吹出。
門鈴響了。
若是美惠子,未免太快了些。難道美容室人多,她不耐久等,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