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月姬(第6/6页)
“任何物品?”
“是的,当然第五类的邮件,限重一千两百公克以上则不行。另有长度四十五公分,宽度二十公分,厚度十五公分之限制规定。”
“喔,知道了。”
木曾的眼睛亮了一下。一把小刀不可能会超过限制。
“那么,”他开始请教第二个问题,“收件人不明的邮件将如何处理?”
“当然退回发信人。”
“发信人若不明呢?”
“那就叫退回不能。这个时候就会在地方邮局,或在发送的邮局拆开。如果拆开后仍不能判明退回处,便保管三个月期限后,做丢弃或拍卖处分。”
“嗯。”
木曾又陷入苦思。江津子应该知道这些事。她不可能冒被退回,或被拆开的危险。邮件一定会被送到。那么又送到何处呢?
这个问题以后再来解决,木曾想。反正解开了凶器之诡计是个大收获。
当他道谢欲离开窗口时,不意看到年轻邮务员桌上的小刀。形状、大小和公园发现者相似。
“我再请教你,”他笑着说,“放在你桌上的小刀,也能以一般邮件寄吗?”
邮务员露出奇妙脸孔:“要寄小刀吗?”
“我是说假如要寄的话——”
“也可以。只要包装妥善,加付费用应该没有问题。”
“也就是说,同样投入邮筒也可以……”
“没有问题,若是这把小刀的话。”
邮务员把小刀放上秤台,以职业性口吻说:“两百三十公克,依第五类费用二十四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