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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自焚的女人(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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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阳光亮丽的街上,野本刑事用力伸开双臂,脖子左右扭动。肩膀沉重,腰部无力,或许是年龄使然。虽说刑事没有年龄之分,却也只是四十岁以前才能说这种话,一接近退休的年纪,是不能不服老了。

然而,若访查有了收获,回去时的脚步也会随之轻快。但,今天不同,自己所想像的凶手消失了,当然失望异常,脚步也沉重不堪。

月村早苗为何编造虚伪的辞职理由?

她是想解决或逃避什么而自杀呢?

连女教师同事面前都不愿赤裸身体的她,为何选择自焚这种凄惨的自杀手段?

月村早苗是凶手的可能已消失,不管在现实里,或是推理中都一样。但是,她自杀之谜仍未消失!

就算她并非两起命案的凶手,也无法将她自命案背景中完全抹煞。盲目之鸦飞旋在真木英介、水户大助、月村早苗这三人之间……

眼前一对年轻男女依偎走着,女方手臂紧攀住男人的腰间,两人高声谈笑,肆无忌惮。男人的手指正在女方牛仔裤紧裹的突出臀部上游移!

“畜生,不知羞耻!”野本轻咒着。他并非为眼前的情景生气,而是因为找不出月村早苗的自杀和这次的命案有何关联而焦躁。

车辆和行人皆少的住宅街上,说话的声音听起来也特别响亮。

女人说:“可是,真有那种事吗?”

男的回答:“当然。而且只留下一个纸箱,里面装满内衣裤和漫画书,其他东西都被搬光了……”

“是有计划的行动吧?”

“前一晚还亲昵的上床做爱呢!简直就像夫妻一样,想不到天亮之后,所有东西全都消失了。”

“现在的年轻女孩真可怕!我看,你也该小心点。”

说着说着,两人左转,走进狭窄的巷里去了。

野本刑事突然产生了疑问:月村早苗不可能是有计划的自杀,也未听说在临死之前把行李处理掉,她是告诉公寓管理员说要外出旅游。那么,留在住处的行李,亦即她的遗物,现在如何了呢?

早苗的尸体在群马县的矶部温泉被发现,警方断定是自杀,那么,对其住处和遗物就没必要进行调查了。这是最合理的处置,可是,目前若要追查的话就无从着手了!依柴田守彦所说,早苗并无亲人,亦即,无人接收其遗物,那么,其财物很可能归属国库。而且,她所住的公寓也已改建为停车场,要调查遗物,可说已不可能了!

现在,月村早苗留在这世上的,只有她提供给真木英介的那张拓次的亲笔诗句。说不定她的遗体也被置放于某寺庙的一隅,盛装在骨灰坛里!

想到这里,野本刑事突然打了个寒颤!

月村早苗的遗体不必再焚化了,她是自己淋上灯油自焚,被发现时,已是焦黑的尸体。究竟是否为月村早苗,又怎么知道的呢?是否只根据其所留下的遗书?或是只依其随身携带的物品判断?

野本过去见过不少自杀的现场,如果有遗书,就需确定是否为本人亲笔所写,至于遗物,也需由遗族确定、指认。如果月村早苗有留下遗书或遗物,顶多只能由不认识她之人所推测,没有亲人可证明!

早苗在幼稚园里并不顾接受健康检查,也尽量避免和女教师同事一起入浴,或许,无人见过其裸体。就算尸体被解剖而发现特征,应该也无生前的资料可做比较,那么,认定那是月村早苗的根据何在呢?

方才那女人所说的话又浮现耳际:是有计划的行动吧?现在的年轻女孩真可怕……

野本加快了脚步:尸体真是月村早苗吗?也许,她还活着吧?

当然,这只是他的幻想,没有任何证据。可是,一旦有了这种念头,若不尽快证实,就更挥之不去了!前面可见到东小金井车站。

当野本见到附近的派出所时,他下定决心要和专案小组总部联络,派办案员警至矶部警局出差。如果马上赶去,就算在调查上会费不少时间,今夜之内应该能够回来。

他往前跑。边跑边看着表,十一时十三分。派出所就在眼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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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二二九条,双双尸体的验尸有如下规定:异死或有异死嫌疑之尸体,所在地的辖区地方检察处或区检察处之检察官必须验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