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第13/32页)

卸下门的铰链(F·B·2)(M·B·2)

★据卡尔说,这是西方儿童从上了锁的小橱柜里偷出点心时常用的手法。门锁原封不动,用起子卸下门上的铰链,便有了一个出入口,完事后再把铰链恢复原状。这个诡计无视门锁,而是另辟蹊径,机智十足,相当有意思。不过这得是铰链安置在门的外侧时才能实现的诡计。这个诡计自冉威尔以来,也经常为侦探作家使用。

利用错觉迅速杀人(F·B·5)(M·B·5)

★罪犯带着钥匙离开,从外面锁上门,把钥匙装进口袋。然后罪犯混在命案发现者之中,破门进入室内,趁着众人跑近尸体的时候,悄悄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插进内侧的锁孔。人们通常都会确定人已死亡后才开始调查房间,因此会相信钥匙本来就是插在内侧的。

★这种情况,如果门上的换气窗可以自由开关,就不必如此大费周章了。从外面锁上门后,把钥匙从换气窗(或者如果门底下的缝够宽,就从门底下)扔进室内,就可以达到目的。可是这容易出偏差,不如钥匙插在内侧锁孔那样证据明确。

两把钥匙的诡计(F·M皆无)

★准备两把相同的钥匙,一把插在房离开门内侧后再关上门,第二把钥匙插进外侧锁孔,于是内侧的第一把钥匙会被推落掉在室内地面上。接着直接从外面上锁,即可制造出密室,可是这种情况也只能得到类似于从换气窗丢进钥匙的不确定或者意外的可能性。

〔b〕窗上的机关

★窗户的诡计,从爱伦·坡的《莫格街谋杀案》以来,出现了各种版本(爱伦·坡的作品中,最后发现窗上的钉子弯曲,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开关,以密室诡计来说并不算公平)。日本的窗户多是螺丝转锁,而西式的上下滑动的玻璃窗户是使用类似闩锁的锁。只要能从外面开这种闩锁,就可以构成密室。这一样是利用丝线或铁丝,但窗户不像门那样刚好有隙缝,所以如果玻璃上有洞,就可以从洞里伸出丝线或铁丝,像操纵门的机关那样。

★在某部作品中,罪犯为了在玻璃上开洞,事先朝玻璃开枪,弄出一个洞来。这么一来,有人开枪的事会受到怀疑,但由于与行凶时间不吻合,使案情愈加复杂,小说也变得更有趣。这是为了达成制造密室的目的而开枪,有一种悖论式的趣味(以上,F·M皆无)。

★也有不需要线和铁丝的方法(M·B·3)(F无)。就是卸下窗玻璃,从那里伸手进去上锁,再把玻璃照原样嵌回去,抹上油灰。可是这样一来,新油灰引起他人注意的可能性也很大。

〔c〕掀起屋顶的诡计(F·M皆无)

★诡计用光之后,作家就开始想极端的点子。门和窗户太小儿科了,把屋顶整个掀起来不就行了?就是这种奇特的点子。三四年前在奎因推理杂志的奖项中获奖的《第五十一间密室》[8](The 51st Sealed Room)正是如此。窗户与门是完全密闭的,但罪犯用千斤顶略为抬起屋顶的一部分,从缝里出入,事后再把屋顶照原状放回来。这个方法只适合某些结构的房屋,放回来后应该还是会留下某些痕迹,不过屋顶是调查上的盲点,不必担心警方会注意到这种地方。这是比卸下铰链更天马行空,将发想扩大至移动整个门,极出人意表的悖论式机智。

★然而有一名日本作家更进一步推进,不是掀起屋顶的一部分,而是利用固定在大树枝上的虎钳及绳索,将小木屋的屋顶整个抬起来,从那里出入。只是这样一来,就无法正儿八经地铺设情节了。若非以切斯特顿的幽默风格加以处理,只会一塌糊涂。

★可是人上有人,天外有天,这是我在两三年前听双叶十三郎说的,有个美国作家想出了更极端的点子。也就是先在空地上杀人,再迅速地为尸体盖座小屋,制造密室。如果是简单的小屋,一个晚上就可以盖好,绝非不可能的事。这样的诡计真是异想天开的绝妙点子。

(2)制造假象,推迟凶案发生的时间

〔a〕伪音诡计(F·M皆无)

★凶手杀了人,伪造密室后离开。有第三个人经过门前,听见门里已经遇害的人的说话声。这样一来,就有人证明那个时候被害者还活着。另一方面,凶手却在那段时间里和其他朋友在一起,得已制造不在场证明。如此一来,除了密室的不可能之外,还可以证明被害者活着的时候,凶手根本完全没有机会靠近现场。这个诡计的谜底是凶手诱骗被害者,录下被害者说话的声音,凶手杀人之后把录制好的磁带放在密室里,再设计让其在适当的时机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