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章 凶案再现(第5/6页)

“这是兴奋剂!”

“你说什么?”芹泽一脸严肃地问道。

“这是兴奋剂吗?他妈的,臭小子居然私藏这玩意!我早料到,这家伙不是好东西,一查准有问题。”

于是,警方在没收了饼干箱内的干燥剂后,又彻底搜查了死者的住所。此外,专门负责毒品犯罪的毒品科及厚生省毒品取缔官员接到报案后,火速赶到现场,再次对死者住所进行了一遍地毯式的搜索。

对毒品类进行搜查时,最高权限可予以没收。为此,犯罪分子往往想尽一切办法,将毒品藏在非常隐蔽的地方,可谓方式迥异,各显神通。就女犯而言,有的将毒品装在避孕套放入体内,有的则将毒品放入鞋底、袜套以及购物手提包内。近来,犯罪分子越来越狡猾,藏匿的手段也是层出不穷。神龛、佛龛、钢笔、自行车坐垫,甚至玩具娃娃体内,都会暗藏毒品。

此外,还有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地方,也被犯罪分子利用,比如骨灰盒、垃圾箱等处。

虽然此次毒品搜查专家亲临现场,但最终未有其他新斩获。

此次警方收缴的兴奋剂是以盐酸麻黄素为原料制成的,其制造过程如下:在盐酸麻黄素中加入乙醚或盐素酸、浓硫酸、盐酸、丙酮和活性炭等,即可制成盐酸氯麻黄溶液。然后,将该溶液放入冷库,两三天后取出,即可成结晶状体。日本国内兴奋剂等毒品的供应,大部分都是由国外走私入境,其原产地主要集中在韩国,其次为香港、泰国等地。从海外走私入境到送达国内普通的吸食者手中,须经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通常情况下,负责走私的地下组织都比较固定而严密。

首先,运输商从当地毒品私造者手中大量采购后,由釜山出境。由于飞机对毒品的查处相当严格,多数毒品贩子已改为乘坐渔船以躲避检查。他们将毒品藏匿在船舱中,然后选择在日本某地的一个小渔港卸货。

一般说来,海上会有两艘船只共同参与贩运,但相互间并不接触。负责运货的船只将捆绑有毒品的浮标投入海中,负责接货的船只在确认无危险之际,迅速将毒品回收上船。当然,还有更加巧妙的贩毒手段,那就是利用外交官可免关税的特权,将毒品混放在使馆人员的行李中。此外,也有罪犯将毒品藏匿在海外遗骨回收集团的骨灰盒里。

这样一来,走私入境的毒品在经过“卸货—经纪人—零售—小贩”这道程序后,才送达普通吸食者手中。买入价通常为每克八千至一万元,然而最终送达普通人士的价格,就会高达二十万至四十万。

在除去运费、风险费以及流通过程中毒品损耗的基础上,倘若在毒品中添加杂质的话,那么最终的价格就会暴涨二十至四十倍。如此惊人的暴利,正是暴力团伙重要的资金来源。

战后一段时期,非洛滂(兴奋剂的一种——译者注)曾四处蔓延,政府加大力度取消后,海洛因又取而代之,横行于世。就利润而言,海洛因更为可观,早已成了暴力团伙取之不尽的摇钱树。

但是,昭和38年(1963年)随着《毒品取缔法》的修订,政府当局又加大了对毒品的清剿取缔。为此,昭和45年前后,走私贩毒有所收敛。

俗话说:毒品无国界。目前,在兴奋剂的贩卖方面,暴力团伙还未明确划分出各自的势力范围。

由于日本四面临海,所以无论从哪个方向,兴奋剂都可长驱直入。为彻底切断毒品走私入境的途径,毒品取缔官、警官、海关人员、海上保安厅官员等正倾力合作,共同打响一起水域攻坚战。

近来,地下组织秘密贩卖的毒品种类日趋增多,有鸦片系列的吗啡、海洛因,有古柯系列的可卡因,有大麻系列的合成毒品LSD(医学用语为“麦角酸二乙酰胺”——译者注)等。据说,由于吸食毒品的群体各异,因而秘密贩卖毒品的组织经常流动作战,给警方取缔、抓捕工作带来了极大不便。

鉴于上述因素,搜查毒品类违法案件就显得极为困难,虽然警方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比如,对从小贩到贩卖组织的核心部位都进行了布控,但有时线索会因故中断,有时也很难真正获悉准确情报。

通常情况下,暴力团伙不直接参与毒品的采购和运送,而是依靠运送商和毒贩子。运送商大都是毒品产地的当地人,他们只负责搬运,而对毒品则完全是外行,因此他们即使被警方逮捕,也不会牵涉出毒品交易的黑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