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生存(第3/6页)
甩掉了战友,杉原顿感自己正在渐渐离开死亡的边缘。
眼下的情景,比起当时简直一模一样。当时,面对不顾一切拽住自己的战友,怒火中烧,气不打一处来。无论谁都在竭尽全力使自己生存的时候,为什么有人却把自己的生存寄托在他人身上?不仅如此,还妨碍别人的生存。
在当时的战场上,两人确实相互帮助过。可关键时刻分秒必争!尤其在生死边缘,人应该依靠自己的力量战胜死亡。
为谷,如同当年的那个战友,也正在拼命拽自己的脚……
杉原触景生情,往事历历在目。
纵然没有飞机和潜水艇的攻击,可一旦思路迟钝、战术笨拙,便会失去宝贵的生命。
当前,自己身处巨大的企业,一旦失去的,不仅仅自己在公司内部以及在社会上的地位,而且还有……
“混蛋,蠢蛋!”
杉原不由得拉大嗓门,一阵狂叫。司机以为上司在训斥自己,赶紧转过脸去。
“没你的事,没你的事!”
正当他向司机摇摆手的时候,轿车已经停靠在千代田通商公司的大本营……千代田大厦门前。
3
空港8·11专案组的侦破工作,暂时搁浅。羁押在检察院里的为谷,依然坚持只杀了乌托尼依的口供。
在检察院里凶杀案的羁押时间,几乎都可延长。检察官们充分使用法律赋予的时间,收集认定为谷有罪的材料,以保证公诉的准确性。
由于为谷执意否定,检察官们开始从根本上怀疑为谷直接杀害大竹和唆使坠毁全日航飞机的可能性。尤其大竹被害的当时,为谷既没有在作案现场的可能,也没有作案时间。加之双重密室之谜,至今尚未解开。
负责侦破大竹被杀和解开双重密室之谜的空港8·11专案组内部,也有这种说法。
“也许除杀害乌托尼依以外,其他与为谷无关?”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观点变成专案组的主导意见。为确保破案工作顺利进行,那须警长决定召开专案组全体警官会议,展开讨论。
首先是杀害大竹的作案时间。可为谷当时在纽约,且已经得到证实。唯一的可能性,或者是同谋,或者是唆使杀手。但从迄今为止的调查情况表明,为谷周围尚没有出现异常情况。
所谓唆使杀手,是指使那些不能承担法律责任的人代替自己犯罪。
“假设为谷是同谋或者唆使别人犯罪,杀手又是怎么出入双重密室的呢?现在,从犯罪嫌疑人嘴里打开缺口的尝试已经失败。我认为,有必要重新侦查现场。”
为诱导大家畅所欲言,那须警长的开场白很有启发性。
渡边警官早就等不及了,急忙站起来发言。
“我经过认真思索,为谷没有杀害大竹的动机。”
霎时,大家的视线集中到渡边警官的脸上。
“我们一直简单认为,库鲁萨派为了有利于自己而除掉斯普鲁多派的核心人物大竹专务。可杀了大竹一人,并不能左右全日航机型选择委员的动向。比起大竹专务,吉村的主张对库鲁派来说最具威胁。按理说,库鲁萨派首先除掉的应该是吉村健太郎。
吉村君被人从站台上推到电车轨道的位置,却在电车停车区域的稍前方,很显然,罪犯并没有杀意。也就是说,罪犯从一开始起就无意杀害吉村君。我认为,这是库鲁萨派的一种警告。大竹专务,是一个颇具身份、举足轻重的大人物,杀他才能灭口。吉村君,是航空部的一般公务员,警告一下也就足够了。——吉村是专业人员,大竹专务是从基层上去的高层干部。大竹专务接触吉村君,是因为吉村君精通飞机结构以及有关技术。再说,吉村君又是飞机事故原因调查组的成员。尽管他在调查组里孤军无援,可比起实干家大竹专务,对库鲁萨派最具威胁。要杀,应该先杀吉村。或者说,杀大竹专务和杀吉村君,至少应该同步进行。对于凶手来说,杀了大竹专务以后,吉村君应该是存在的最大危险。可吉村君,却什么危险也没有。可见,凶手与全日航飞机坠毁事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如果凶手没有参与坠毁全日航飞机的犯罪,无论吉村君如何坚持自己的主张,凶手理应不会有任何反应。
正如为谷说的那样,在量刑方面,杀一个和杀两个都是一样。如果他是杀害大竹专务的凶手,肯定会招供,只承认杀害乌托尼依,不承认杀害大竹专务,也不可能减轻罪行。并且,我们也拿不出确凿的证据,证实杀害大竹专务的凶手与全日航飞机事故有直接关系。我认为,杀害大竹专务和杀害乌托尼依的凶手,相互间没有必然联系。也就是说,为谷的供词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