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张扬的杀人(第3/4页)
可是,发现者和报案者,都是暴力团的同党,谁也想不出可能的凶手,也没有故意隐瞒的迹象。如果作案动机不是组织间对抗,就可能是个人利益冲突。
暴力团最重要的买卖,就是从那些聚集在歌舞伎町的餐饮娱乐业以“抽头”为名收缴的保护费。各家的势力范围基本是确定的,其中,也不乏同时向几家上供的店铺。
“抽头”是暴力团的基本收益。由此,还派生出了小姐的“中介培养”、零食和一次性毛巾的“批发”、店铺用品的“出租”等其他各种业务。
“抽头”最大的,还是色情俱乐部和“扒金窟”弹珠房,最底层的小喽罗可轮不上这样的买卖。
那些会用脑子,就会到支票兑现、坏账追讨、破产清理、车祸私了等这些民事纠纷中去寻求“抽头”。
并木也是个大学出来的“知识分子”,也许在这些民事纠纷中,有他的买卖吧。
毒品是危险的。组织里不允许干这个买卖。不过,可能他背着组织,偷偷干上了。
那些底层喽罗都是互相学样,各自找买卖,上头也无法掌握他们所有的动向。
查遍君波组上下,看来,这次凶杀,不是暴力团之间大规模火并导致的结果。
02
解剖结果:死因是左胸部刺伤导致心室损伤并伴有出血。创伤位于左胸部乳头左上方及右下方,伤口长二厘米,宽零点五到零点八厘米。刺入深度分别为十一厘米和九点五厘米,伤口前端已经达到心室,分别形成二点五厘米以及二点一厘米的穿透伤。右侧胸腔内发现残留出血二百三十毫升。
凶器为前端尖锐的单刃刀具。尸体上未发现防御及挣扎创伤。右手小指有翻转性骨折。
估计死亡状态为遭受第一打击后心脏机能瞬间停止,故而现场出血量很小,大部分出血残留在胸腔内,死者几乎是当场毙命。未发现服用药物、毒物迹象。
推定死亡时间,自解剖时倒推二到三天前。
根据以上的解剖报告和初步调查的结果,第一次案情分折会在新宿警署召开。
会议一开始气氛就十分紧张。调查总部长和搜查一课课长发言之后,由指挥初步调查的警官通报了初步调查的大致情况。
由于被害人是暴力团成员,与会大多数人认为这是暴力团之间的火并。然而,新宿警署的牛尾等人,却在犯罪动机中闻到了别的味道,他们属于少数派。
如果是暴力团之间的火并,这次杀人对于凶手也必须具有一定意义,他应该在众目睽睽之下发动进攻,并声明对此事负责。只有这样,他的行动才能得到上头的承认,成为自己的一项功绩。
其次,虽说被害人最近在君波组内风头正劲,可到底还是个底层的跑腿。要了他的命,凶手的身价并不会提高。对于暴力团成员来说,下手要有意义,就必须针对那些老大、干事、上层头目之流。杀一个暴力团下属组织的底层喽罗,根本不够晋升的资本。更何况,他下手之后,不留名姓,毫不张扬。
牛尾对火并的观点提出了疑问,立刻就有人反驳:“暴力团火并不只是砍杀人家的老大建功立业。那些地痞流氓打打杀杀没那么多明确的目的。被害人也许是因为急于插手什么买卖才被人干掉的。”
如此说来,那些小流氓之间,莫名其妙的纷争的确不少。为了点小买卖也会闹出人命。这虽然够不上组织之间的火并,也是暴力团纷争的一种。
如果有人被杀,还不敢吱声,这个暴力闭就不可能继续存活下去。要维持暴力团的威吓效应,“暴力”二字就不能单单只是威吓,而必须随时体现它的存在。
如果让别人发现所谓暴力团不过是个纸老虎,它的威吓就失去了效用。以暴制暴,这才是暴力团铁的规则。
并木背着上头和其他组织的人干上了。双方都不是大人物,不可能导致团伙间火并。即使达到这个程度,多半也是协商解决。或许,凶手就潜藏在自己内部。
牛尾缺乏自信,也就不再发言了。但是,一想到并木可能背着组织得罪了什么人,他眼前立刻闪现出前些日子并木一伙纠缠一对男女的场景。
可是,那天吃亏的是并木一伙。他们自以为对方好欺负就上去找茬,未曾想被对方全给放倒了。作为暴力团,这是大丢面子的事情。要说怀恨在心,该是并木才对,如果那对男女就此记恨并木似乎说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