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苏醒(第2/5页)
后脑部并非可能自残的部位。尸体周围也找不到与伤痕吻合的石块或工具。
作为一起杀人案,警视厅搜查一课接到了报告。被害人身上没有可以表明身份的东西。三十五到四十岁,体格强健,但现场找不到格斗与抵抗的痕迹。
据此,调查人员认定是熟人所为。凶手可能趁被害人不备,用事先准备的凶器击打其后脑部。死者的头皮已被打烂,可见凶器威力相当巨大。
不久,到场的搜查一课探员以及警视厅鉴定人员开始进行正式的现场勘察案和尸体检验。搜查一课的栋居警官一看到死者的脸,神情突变。
“栋居先生,你认识死者?”北泽警署的藤冈察觉了栋居的表现,问道。
“被害人是新宿警署的‘暴字号’(暴力团)负责人立桥。”
“什么?!”这下藤冈的脸色也变了。
“样子有些改变,但不会错。以前,我们一块办过案子。”栋居十分断定地说。
除栋居之外,现场又有几名警员认出了被害人。
被害人的身份明确之后,一种紧张感立即弥漫开来。被害人是警察!被害人是从警视厅搜查四课的暴力团特别对策总部(俗称“特暴”)调到新宿警署“暴字号”来的,是老牌的“暴字号”刑警。对待被害人本应一视同仁,可警察也是人,自己的同伴被人杀害,警员心中的怒火都猛窜了上来。
死者身穿毛衣和棉制外套,身上只有一个装着三万日元不到的钱包和一个鞋拔。钱包没有被动过,并非谋财害命。
他没带警察证。这说明他是因私外出。丢失警察证可是大事,同丢失手枪一样,都是要进行大规模搜查的。警察证里用作书签的绳子很长,可以系在衣服上。
穿制服的警官下班后,要将警察证和手枪交给警署保管。便衣刑警则要二十四小时随身携带警察证。但是,如果因私暂时外出可以例外。
如果被害人的警察证被凶手抢走可就了不得了。
根据初步验尸结果,推定作案时间是昨天深夜到今天凌晨将近两三小时的时间,
据调查,立桥警官昨晚九点从新宿警署回到家里。他家就在现场附近的笹塚二丁目,步行便可到达。
家属得到噩耗,立桥的妻子赶到了现场,确认了死者的身份。
警官的妻子面对丈夫突如其来的死亡,哭天抢地,目睹此情此景,在场的警员都不由联想到了自己和家人。
立桥太太好久才平静下来,别人问地,地回答说:“他昨晚九点半左右才到家,马上洗了澡,还说晚饭已经在警署吃过了。喝完茶,十一点前后刚要回房睡觉,就来了个电话,又出去了。”
“您先生没有移动电话吗?”
“他有,可他在家的时候是关了的。”
“您知道那个电话是谁打来的?”藤冈问。
“他自己接的电话,我也不知道是谁。他说要出去一下,穿着毛衣,拿上件外套就走了。看他的打扮,我想他会马上回来的。”
“这么晚了,谁可能在您先生回家后不久,又把他叫出去呢?”
“我不知道。”
“太太,您没听到立桥先生在电话里说什么吗?”
“我正在厨房给他准备床头的茶,没听见。”
“您先生没说去见什么人吗?”
“我问他会不会很晚,他说马上就回来。以前也有回家后又出去的情况,我就没太在意。”
“在夜里被叫走,一夜没回来的情况呢?”
“也有过几次。我只以为他是因为工作被叫走的。”警官的妻子,首先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不能奢望正常的家庭生活。而且,不能介入丈夫的工作。这既是作为警官妻子的心理素质,又是一种自我保护。
如果知道了丈夫的工作内容,每天不看到他平安回家,便会饱受不安的折磨,直至神经衰弱。
那本警察证,果然系在立桥家里的上衣口袋里。至少这个问题没有了。
死者的遗体被运去进行解剖。
解剖结果,死因为顶骨凹陷性骨折伴有脑挫伤。死亡推定时间为二月二十五日凌晨零点前后到三点左右。
凶手在被害人站立情况下,使用作用面有限的钝器,如榔头、铁锤等对其后脑部自上而下垂直击打两至三次,造成顶骨凹陷性骨折并伴随脑挫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