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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佩皮斯[1]的速记?”我问。
“什么意思?”
“那人用自己发明的速记写日记,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布雷兹看看斯潘格勒,后者正站在他的椅子前,舔着杯子里的最后几滴酒。
“我们还是走吧。”布雷兹说,“这家伙又要编个卡西迪案了。”
斯潘格勒将杯子放下,他们两个向门口走去。布雷兹停下脚步,手搭在门把手上,侧身看着我。
“你认识一位高个子金发女人吗?”
“我得想想。”我说,“我希望认识。有多高?”
“挺高。我不知道到底有多高。就是和高个子男人在一起也算高。一个名叫巴勒莫的意大利人拥有法院街上的那幢公寓。我们到马路对面的殡仪馆去找他。殡仪馆也是他的。他说他看见一个高个子金发女人三点半左右走出公寓楼。管理员帕斯莫尔说他想不起来楼里有高个金发女人。那个意大利人说她是个美人。我觉得他说得没错,因为他对你的描述相当到位。他没有见到这位高个金发女人进公寓楼,只看到她从公寓楼出来。她穿休闲裤、运动夹克,系着头巾。但她一头金黄色头发仍有不少从头巾下露出来。”
“我不认识。”我说,“但我刚想起一件事。我曾在信封上写下菲利普斯的驾照号码。这也许会让你查到他以前的住址。我去拿。”
他们站在那儿,我从卧室的外衣里拿出那只信封。我把信封递给布雷兹,他看了写在上面的号码,随后塞进了他的皮夹。
“你刚刚才想起来,嗯?”
“是的。”
“好吧。”他说,“好吧。好吧。”
他们两个沿着过道走向电梯,还挥挥手。
我关上门,走进房间,端起几乎没有喝的那第二杯酒。酒已经走味。我端到厨房,从瓶子里又倒了一些。我端着杯子站在那儿,看着窗外的桉树,柔软的树梢在暗蓝色的空中摇动。看来又起风了。北边的窗户在风中砰砰作响,大楼的外墙也发出低沉的撞击声,像是粗电线拍打着墙面。
我喝了口酒,后悔浪费了新加的威士忌。我将酒倒进水池,拿了一只新杯子,喝了几口冰水。
还有十二个小时来理顺这团乱麻,可我甚至都无法理解我陷入了怎样的境况中。要么查个水落石出,要么把客户说出来,让警察去找她和她全家。聘了马洛,却招来了警察。为什么要烦恼?为什么要怀疑和困惑?为什么要因猜疑而痛苦?去向斗鸡眼、粗心大意、畸形脚、浪荡的侦探咨询吧。菲利普·马洛,格伦维尔7537号。见到他,你就见到了城里最好的警察。为什么要绝望?为什么要孤独?给马洛打电话,马洛立马就到。
这么做无济于事。我回到客厅,拿起放在棋桌上凉着的烟斗,点上火。我慢慢地吸着,但感到仍有一股橡胶的焦味。我放下烟斗,站在房间中央,拨弄着下嘴唇。
电话铃响了。我拎起话筒吼了起来。
“马洛吗?”
这声音低沉刺耳。这种低沉刺耳的声音我之前听见过。
“是的。”我说,“不管你是谁,有话直说。我招惹谁啦?”
“也许你是个聪明人。”那低沉刺耳的声音说,“也许你乐于给自己弄些好处。”
“多大的好处?”
“五百美元的好处。”
“很不错。”我说,“要我做什么?”
“别找麻烦。”这声音说,“要不要谈谈?”
“哪儿?何时?和谁谈?”
“悠谷夜总会。莫尔尼。你什么时候去都行。”
“你是谁?”
电话里传来咯咯的笑声。“进门就说找埃迪·普鲁。”
电话咔嗒一声断了。我也挂上电话。
我把车开出车库,朝卡文加山口开去时,已差不多是晚上十一点半了。
[1]佩皮斯(Samuel Pepys,1633—1703),英国日记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