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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难出手。”
“也许。我不知道。直到昨天我才想到这枚金币。之前我不会想到它,因为我从不去碰那些藏品,要不是洛杉矶的一个名叫莫宁斯塔的人打来电话,说他是个经销商,问是否有枚如他所说的‘默多克家的布拉什’金币出售?碰巧是我儿子接了电话。他说他不相信有人会卖这枚金币,从来没想到要卖它,但要是莫宁斯塔再打电话来,他也许可以跟我谈。那时我不便接电话,因为我休息了。那人说他会再打电话的。我儿子将这番谈话告诉了戴维斯小姐,她又告诉了我。我让她给那个人回电话。我有些好奇。”
她小口喝了点酒,用手帕按了按嘴,哼了一声。
“你为什么好奇,默多克夫人?”我问,只是想搭话。
“要是那人是个有资历的经销商,他会知道这金币是不卖的。我丈夫,贾斯珀·默多克立下遗嘱,在我有生之年,无论是贷款还是抵押,他的任何藏品都不得出售。不得让它们离开这幢房子,除非房子损毁非得迁移不可,那也只能由受托人执行。我丈夫——”她微微一笑——“似乎觉得,我应该在他活着的时候对他那些金属小玩艺多些兴趣。”
这是个好天气,户外阳光灿烂,鲜花盛开,鸟儿鸣唱。街上有车驶过,从远处传来悦耳的声响。在阴暗的室内,与这位面色严峻的妇人待在一起,闻着一股酒味,这一切似乎有些不太真实。我跷起腿,脚尖上下晃动,等待着。
“我跟莫宁斯塔通了话。他全名是以利沙·莫宁斯塔,他的办公室位于洛杉矶城区第九大道的贝尔丰特大厦。我告诉他,默多克藏品不出售,从未卖过,只要我还在,就不会卖,我说,我感到意外的是他不知道这些。他哼哼哈哈,接着问我他是否能看一下那枚金币。我说当然不行。他冷冷地说声谢谢,便挂了电话。他听上去像是个老人。所以我自己上楼去查看那枚金币,我一年没去看了。它不见了,它原本是放在一只上锁且防火的箱子里的。”
我没说什么。她又给杯子倒上酒,肥硕的手指在躺椅扶手上敲击着。“我的想法你也许能猜到。”
我说:“有关莫宁斯塔的部分也许能猜到。有人拿给他这枚金币想出售,他知道或怀疑金币的来历。这枚金币必定很珍贵。”
“他们所说的样币确实很珍贵。是的,我也这么想。”
“它怎么会失窃呢?”我问。
“这房子里的某个人偷走的,很容易。钥匙在我的包里,我的包随手放。事情轻而易举,有足够的时间拿走钥匙打开房门和柜子,再把钥匙放回来。外人有困难,但家里人不难做到。”
“明白了。但你怎能断定你儿媳妇偷走了它,默多克夫人?”
“我不能断定——如果要拿出严格的证据的话。但我相当有把握。仆人是三个女人,她们在这儿很多年了——比我嫁给默多克先生还早,我七年前才嫁给他。花匠从不进家门。我没有司机,因为我儿子或我的秘书给我开车。我儿子没有拿,首先是因为他不是那种偷母亲东西的傻瓜,其次,要是他拿走了,他可以很容易地阻止我和那位钱币经销商莫宁斯塔说话。戴维斯小姐——简直荒唐。她根本不是那种人。她太胆小了。不,马洛先生,琳达就是那种女人,不为别的,只凭怨恨就能做出这样的事来。你知道这些夜总会女郎是些什么人。”
“什么人都有——跟我们大家一样。”我说,“没有入室盗窃的痕迹吧,我想?只是偷走一枚有价值的金币的必定是一个手法娴熟的贼,不会留下马脚的。不过,也许我最好还是去看一下那个房间。”
她朝我仰起脸,脖子上青筋暴起。“我才告诉过你,马洛先生,莱斯利·默多克夫人——我的儿媳妇,拿走了布拉什金币。”
我盯着她,她也盯着我。她的目光像墙砖一样硬。我耸耸肩,不再盯着她,说:
“就算是这样,默多克夫人,你想要怎么办?”
“首先,我得要回金币。其次,我要我儿子能够毫无争议地离婚。我不想用钱去买离婚。我敢说你知道如何安排这些事情。”
她喝光了杯中酒,勉强地笑了笑。
“我多半听说过。”我说,“你说那位女士没有留下联系地址。那就是说你完全不知道她去了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