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4/6页)
我又看了一次那本袖珍地图,心想伍赛德这趟非跑不可吗?
当时已是交通高峰时间。如果执意要去的话,就得一路站到那里。而这样做,就真能完成什么大事吗?我可以想象自己跟沙丁鱼挤罐头一样。塞在地铁车厢里头,为的就是要让人家当面跟我说NOsetaaqui。我到底图什么?他不是在吸迷幻药度假,就是真的病倒了。不管怎样,我都没机会从他口中挖出什么。就算我真的把他找到,顶多也只是NOsetaaqui的代替品:Nojose。我不知道,他不在这里,我不知道,他不在这里……
狗屁。—棒槌学堂·E书小组—
乔·德金礼拜六晚上盘问过考尔德伦,当时我正到处跟一堆寄生虫和无赖汉放话找人。也就是那天晚上,我从抢匪身上抢走一把枪。索尼娅·亨德里克斯则混着伏特加和柳橙汁,吞下大量安眠药。
就在那第二天考尔德伦打电话请病假。再过一天,一个穿粗呢格子夹克的男子跟踪我进了戒酒聚会,警告我不许再查金·达基嫩的案子。
电话铃响了,是钱斯。他留过口信。显然他没耐性等我回电。
“只是好奇。”他说,“有眉目了吗?”
“应该有。昨晚收到警告。”
“什么样的警告?”
“有个家伙要我别惹麻烦。”
“确定他是指金?”
“确定。”
“你认识那人?”
“不认识。”
“你打算怎么办?”
我笑起来:“我打算自找麻烦。”我说,“去伍赛德一带。”
“伍赛德?”
“在皇后区。”
“我知道伍赛德在哪里,老兄。伍赛德发生了什么事?”
我决定不深谈此事。
“也许没事,”我说,“我希望能够省了这趟,可是不行。金有个男友。”
“在伍赛德?”
“错,伍赛德是另一码子事,不过她有男友绝对错不了。他为她买了件貂皮外套。”
他叹口气:“我跟你提过,那只是染色的兔皮。”
“染色的兔皮我知道,还挂在她衣柜里。“
“那干嘛又提貂皮?”
“她另外还有一件短外套,貂皮做的。我头一次和她碰面时,她就穿着。后来她在星河旅馆被杀时,身上也是那件。衣服目前放在警察联络中心一个寄物柜里头。”
“放那儿干嘛?”
“那是证物。”
“证明什么?”
“没人知道,我找到外套,追查来源,跟当初卖给她的人谈过。纪录上她是买主,她的名字写在售货单上,但当时有个男的跟她在一起,是他付钱买的。”
“多少钱?”
“两千五。”
他沉吟下:“也许她藏私房钱。”他说,“攒这点钱不难,一个礼拜她能赚两百块,你知道她们偶尔攒点钱。我很难发现。”
“是那男的付钱,钱斯。”
“也许是她给钱让他付的。就像到餐厅吃饭,有些女的会偷塞些钱给男的去付账,免得难看。”
“怎么你就是不肯承认她有男友?”
“妈的。”他说,“我才不在乎这个,随便吧。我只是很难相信,如此而已。”
我由他说下去。
“也许是嫖客,不是男友。有时候客人想要假装自己交情不同。可以不用付钱,买礼物就好。也许他就是这种客人,所以她才会缠着他买皮外套。”
“也许。”
“你认为他是男朋友?”
“我是这么想,没错。”
“是他杀了她?”
“我不知道是谁杀了她。”
“杀她那个人要你放开这个案子?”
“不知道。”我说,“也许这男友跟谋杀案一点关系也没有。也许是个疯子干的,跟警察希望的一样,而且也许这男友只是不想被扯进调查而已。”
“他没干,而且他也不想惹身腥,你是这意思?”
“差不多。”
“不知道,老兄。也许你该放手。”
“不再调查?”
“也许。一通警告,妈的,你可不想为这个送命吧。”
“不。”我说,“我不想。”
“那你打算怎么办?”
“目前我打算搭车去皇后区。”
“去伍赛德?”’
“对。”
“我可以把车开来,送你过去。”
“搭地铁我无所谓。”
“开车比较快。我可以戴我那顶司机帽,你就坐后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