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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情书相约(第2/3页)

他和那个小孩书信了很长时间,透过信,他看得出来这个孩子是一个很可爱的小孩子,虽然自己还在迷茫于“活着所为何事”,却也会体贴的对他的迷茫进行宽慰,他性子一定阳光乐观,对于生活当中细小容易被忽视的快乐与温柔都会铭记于心。那段时间,他也试着去热爱生活热爱自然。只是很快,他注意到,那个孩子已经不再迷茫了。

因为他选择投身在这滚滚红尘当中,“杀死”“抛弃”了那个想要活得自由而真实的自己。

王遗风不能说他的想法不对,因为那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话,已经说明了他的追求。但是,那个时候年(zhong)少(er)的自己,觉得自己与他不再有共同语言,成为了话不投机半句多的两路人,书信也就停了下来。

很多年之后,当执着于黑白的王遗风踏入恶人谷,有时候回想起自己的前半生,想起记忆里的笔友,只觉得年少时的自己,或许是看多了庸庸碌碌醉心功名的人,才过于偏激的觉得他们成为了两路人,而忘记了这个世界上有黑既有白,有国之禄蠹的人,也一定会有一心为国为民的人。而经历了这么多,回想起来,他却也渐渐地明白记忆里那个孩子写的话,注视黑暗的人,也被黑暗凝视。

只是王遗风万万没有想到,他会再一次看到那个孩子的字。只是问题就来了,他明明记得记忆里的笔友是一个蓝孩纸,怎么就成为了烟的情缘?

最重要的是,你们两个蓝孩纸,是怎么生的小孩?

不提恶人谷众人心里面如何YY,在忙完之后的烟在没有人的时候摸出来梧桐叶,又看了几遍自己家堂客写的小情书和小情诗,心里面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滋滋的感觉。他家安泽一是一个非常有生活情趣的人,无论是身处平凡还是位居富贵,他都是有办法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而且,春天踏青挖野菜,夏天坐听雨落,秋天登高赏红叶,冬天红泥火炉饮酒赏雪,总是有不重样的美好与快乐。

赏菊吃蟹,倒也是人生乐事。想想自己家堂客比起其他热衷吃喝玩乐的人,酒喝不得玩没兴趣,就唯独喜欢的吃,也不是像张易之那般吃食奢侈残忍,只不过是天生一条金舌头,对于食物的味道上要求高一点,喜欢吃好吃的罢了。以他的身份,吃些河鲜海鲜水果什么的,也算不得什么。

尤其,他一般都是喜欢吃什么就自己家种植什么,从来都不会像杨贵妃那样“一骑红尘妃子笑”的利用驿站快马送荔枝——————那种事情,他干不出来。

因为他的爱好实在是不多,又不喜奢侈铺张,所以通常情况下,烟若是去了什么地方,他肯定会在当地买上大量的水果和特色美食放在空间当中,然后回家的时候给安泽一带过去。这也算得上是属于烟对安泽一的关爱。

说这么多,主要就是想表示,安泽一的喜好,烟都是一点一滴的记在心上。

“喵。”

窗外弱弱的猫叫声音,听起来虚弱得很。

也许是现在很无聊,也许是这个声音让他想起来他家那个每一次生病or被他欺负惨了后都喜欢拉着他袖子撒娇的安泽一,也许是这个声音让他想起来他们在大明朝的时候养的那只小猫,烟忍不住起身,走了过去。

窗子下的草丛当中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卧着一只脏兮兮的小土猫,小小软软的,声音也弱弱的,软软的。毛色也不纯,是黑白相间的奶牛猫。大概是听到他推开窗子的声音,圆滚滚的绿色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他,烟注意到,它的小腿受了伤。

他走出屋,到了小猫面前,摸出一条肉干递过去,小猫张开嘴,小牙一点一点的把肉干磨进了嘴里。他伸出手抱起来,小猫的体重轻得厉害。

“喵呜。”小猫仰着头,这样看,它的眼睛水汪汪的,楚楚可怜。

就像安泽一撒娇时的模样。

烟想了想,自己家堂客喜欢猫,无论是最普通的狸花猫还是西域的波斯猫,都很喜欢,当然,如果一定要有比较,他喜欢的是这种黏人的小土猫。

熟练的给小猫包好伤腿,看着舔着碗里水的小猫,烟笑了一下。

呐,你送我情诗相邀,我便送你狸奴一只。

所以到了晚上回家的时候,他抱着小猫,塞进了安泽一怀里。